审计处是我校设置的经济业务监督部门,由校长主管,纪委书记协管,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经学校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遵循各项审计法规及审计工作准则开展工作。审计业务受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和省内审协会指导,其主要职能是宣传国家审计法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各项经济活动、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严重侵害国家和集体财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现设财务审计科和工程项目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