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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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规、政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房屋、土地、设备、无形资产)与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4、定期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5、负责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拟定,统筹安排学校采购计划,审批上报的采购计划等;

 7、履行对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管职责;

8、做好各类国有资产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10、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和服务购买项目等招标与采购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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