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8号),为切实做好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学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学时认定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下人员可申请免培:
1.省管领导班子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截至当年12月31日)(指培训年度内达到退休条件并准备办理退休,无需再进行转正定级/转岗聘用/考核奖励等业务认定的人员)。
3.因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培训的。
二、培训及学时认定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三、培训及学时认定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可根据个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规定在管理平台进行学时互认,不足部分在我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平台参加线上学习。我校培训平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湖南开放大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网(www.hnsydwpx.cn,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教职工可通过参加我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网学习直接获得学时(自动计入“管理平台”个人学时统计)。或通过参加线下培训和其他网络培训(如中国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的培训、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的培训等)并在“管理平台”上“申请活动学时”认定后获取学时。其中,教职工自行参加的校外或其他网络培训通过“管理平台”上“申请活动学时”认定后计入个人学时统计。或通过完成课题研究、获得科技奖励、授权发明专利、出版论著、参加“三援”、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选派访问学者等,在“管理平台”上“申请活动学时”认定后获取相应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取得的学时,经认定后可互认。各类学时的转换认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执行。
当各类培训学时累计达到规定学时,教职工可自行在“管理平台”申请生成培训合格证书。教职工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应将证书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备案,各单位(部门)应建立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培训档案。
四、培训及学时认定安排
教职工2022年培训和学时认定工作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为方便教职工开展培训和学时转换认定,2022年度培训和学时认定工作将集中、分步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度内属于免训对象人员,由学校统一按照分类、集中原则形成证明材料,于8月31日前在“管理平台”上完成免训申请。
2.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于11月31日前将2022年参加的校外或其他网络培训结业或学时证明材料,及完成课题研究、获得科技奖励、授权发明专利、出版论著、参加“三援”、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选派访问学者等材料,在“管理平台”上完成“申请活动学时”认定。各单位(部门)管理员及时做好审核工作。
3.经上述两步学时认定后仍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我校网络培训平台培训通道完成剩余学时的课程选课。2022年学习任务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请教职工按要求完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学习,并在管理平台生成培训合格证书。
若个人不参与学习或学分不达标,将影响本人转正定级、转岗聘用、岗位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在上级部门的办理。
五、其他
1.为了便于教职工参加培训,请各单位(部门)明确一名管理员,管理员具体职责如下:
(1)代表本单位(部门)参训教职工就培训事宜与学校人事处、培训学院沟通协调。
(2)指导、督促本单位(部门)参训教职工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
2.请各单位(部门)将确定的管理人名单报送人事处备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人员信息表》电子档报送至人事处邮箱hnrtuhr@126.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联系人:谭晗婧、李笠弘;电话:82821003,82822738。
特此通知。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