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协助党委组织部开展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方案;负责人才引进、招聘选拔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调配、教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抚恤和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人事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内设3个科(室):教师发展中心、人事调配与档案管理科、劳资与社保科。岗位职数为8个,设置处长岗位1个,副处长岗位1个。
处 长:奉广晖
副处长:黄 英
人事处各岗位职责
(一)处长
1.主持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人事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起草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件,起草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负责制度执行;
4.负责审核人事经费支出;
5.负责建立健全人事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内部绩效考核,实施人事处绩效工资分配;
6.负责对人事处职工进行管理、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7.负责处置人事制度规定以外的有关人事管理事项。无法做出判断时,负责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置建议;
8.负责落实部门及个人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责任;
组织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
1.协助处长对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处长不在时代表处长主持人事处工作;
2.分管师资培训及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起草人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4.负责起草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负责本部门半年度、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的组织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根据处长指导性意见,起草部门对内对外各类公文、文件,经处长、校领导审批后办理挂网或文件送达事宜。
6.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与校属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1)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师资队伍规划编制、制度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职称工作、职称资格确认等工作;负责国内外访学、教职工培训等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计划申报与管理、高层次人才管理与服务、教职工表彰奖励、兼职教师管理等工作;负责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证办理相关工作;负责师资数据的采集、更新、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调配与档案管理科:协助党委组织部开展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管理、人事调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年度考核、教职工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人事信息数据统计与报送、临聘人员、合同工管理与考核等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和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事调查研究,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校内各部门及单位提供人事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办理职工退职、辞退、辞职等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劳资与社保科:负责学校收入分配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工资计算和发放、高层次人才待遇兑现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缴纳、报销与咨询,合同工工资审核发放和养老保险缴纳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养老保险缴纳管理;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与生活待遇兑现、抚恤金与困难补助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