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魏建锋署名文章《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全文如下:
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丨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
深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祛病灶 “四种形态”贯通“惩、治、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路径。用好“四种形态”,就要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让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以惩治震慑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当前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必须紧抓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紧盯新的经济业态和产业模式中的腐败新表现,精准辨识、有力惩治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速查严处,坚决破除风腐相互交织、催生助长的恶性循环。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严惩“蝇贪蚁腐”,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要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推动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每查办一起典型案件,都要同步思考、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漏洞,着眼如何防止继任者出现类似问题、如何改进监督方式手段、如何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协同发案单位开展整改整治。 以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根基。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要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抓好选人用人风气监督,严防严惩“政治骗子”,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充分挖掘利用湖南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大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拧紧责任链条,同向发力强免疫 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要严格落实。用好“四种形态”,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四责协同”,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做到严在日常、教在平常、管在经常。 协助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用好“四种形态”,需要“两个责任”贯通发力。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责任清单化、机制联动化、措施具体化,形成“两个责任”齐抓共管合力,推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覆盖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突出“一把手”履责这个关键,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当好全面从严治党“领头雁”,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完善“一案双查”机制,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高质量履行监督专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各项工作流程化、精细化、闭环化,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促进能力提升,利用“湘纪大讲堂”、集中轮训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不断增强发现处置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等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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