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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103及以前批次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第一次通知
日期:2023-05-09 10:00:58  发布人:jiuye  浏览量:0

 

各学习中心老师及同学:

本学期2103及以前批次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总校组织(2109批次的论文答辩由学习中心自行组织,相关说明请参照“关于奥鹏学习中心2109批次本科毕业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通知”),现将2103及以前批次本科生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1、凡指导教师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安排答辩,论文成绩以“不合格”计。

2、毕业论文格式审查

在复稿阶段,学生的论文需根据平台要求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率和论文格式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答辩。未上传平台格式检测报告的不予答辩。

二、答辩组织

(一)学位批次现场答辩

1、答辩形式

本次全部采用远程视频答辩,学生可自行在家答辩。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论文最终成绩不合格

2、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2023年5月13日。

3答辩顺序、答辩会议系统要求

具体答辩学生分组和答辩顺序要求,及各小组具体答辩时间和进入答辩会议系统信息请学习中心和学生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在奥鹏平台信息发布系统查看。

4、答辩流程:答辩不需要准备PPT,答辩请按以下流程进行:

(1)个人陈述约5分钟: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包括学习中心名称、姓名、学号、专业等;(2)在答辩老师指定的时间内做毕业论文综述(主要阐述本论文的题目、基本思想、观点、主要内容以及撰写此文的目的和价值等)。     

(2)答辩老师针对学生论文撰写相关内容进行提问5-10分钟: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陈述之后,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学生可在答辩前打印一份论文,在答辩过程中参考其中的内容。

5、注意事项:

(1)视频答辩组织:请学习中心老师务必通知到本中心每一个参加答辩的学生答辩时间和要求,督促安排本中心所有答辩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在答辩期间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和学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本次答辩学生自行在家参加,涉及答辩的学习中心必须做好组织工作,督导本中心学生答辩过程,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答辩;

(2)总校答辩小组组长将在每一个学生答辩时进行截图备案。总校后期将对答辩的截图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非本人答辩,则取消此次毕业论文成绩;如果学生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查重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论文成绩。

6、学位批次论文最终成绩合成规则:

按照电科《关于修订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的通知》(继教院字﹝2022﹞19号)文, 论文最终成绩=写作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30%+平时成绩*20%。

(二)非学位批次书面答辩

1、书面答辩形式:指导老师在该阶段布置3-5个论文相关问题,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回复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指导教师评阅后打分;

2、书面答辩出题时间:2023年5月9-12日

3、提交和评阅书面答辩时间:提交时间5月13-16日,老师评阅时间5月13-20日 ;

4、非学位批次论文最终成绩合成规则:

按照电科《关于修订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的通知》(继教院字﹝2022﹞19号)文, 论文最终成绩=写作成绩*50%+书面答辩成绩*20%+平时成绩*30%。

特别提醒:1、总校将在5月10日后抽检部分学生论文,凡校级审核论文未通过者,无论答辩通过与否,此次论文成绩均以“不合格”计。

2、学位和非学位批次学生写作成绩、答辩成绩和平时成绩其中一项为0分,论文成绩均以“不合格”计。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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