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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2 15:25:50  发布人:ddxscadmin  浏览量:1
校属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所列条件。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3.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并在学院各类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并成绩优秀

4.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年度所评三好学生总数的3%。

(二)三好学生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诚关爱他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在本专业上一学年考试中,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专业技能考核结果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体育成绩良好及良好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4.二级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0%:校级三好学生:在二级学院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三好学生的50%(团委、学生会干部名额在比例之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应是团委各部正副部长,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部长,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广播站、国旗班、校卫队、宿管会、记者团、礼仪队主要负责人。

2.具备三好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且在本专业上一学年考试中,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专业技能考核结果良好。

3.热心公益,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各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评选依照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进行,按照学年度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适当考虑班级分布的原则进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50%(团委、学生会干部名额不在比例之内)。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能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团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学习内容具体生动,每次政治学习或团组织生活会出勤率须在95%以上,并有会议记录和考勤记载。

3.能以生动的形式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如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

4.班上各项制度健全,并且能认真贯彻执行。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定期召开班委会。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映学生中出现的问题,汇报工作。

5.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开展文娱、体育活动,能坚持早操和课余体育锻炼。

6.班风正,集体凝聚力强。学习好,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度全班及格率在90%以上,优良率在50%以上。

7.全班同学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考风考纪好,无违纪、舞弊现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集体利益,文明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嘘闹等现象;团结互助,尊敬师长,无打架斗殴现象。

8.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总数的10%。

二、评选名额

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一)各项评选首先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辅导员担任组长,由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和5名学生担任成员,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二级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各学院测评工作的组织和测评结果的审核。

(二)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必须按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加强监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学院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报学生工作处前要公示3天。

四、所需材料

(一)分别填写好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二推荐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的对象,交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3号黑体字。

(三)各相关学院10月31日前将各项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未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将在所在各学院评比比例中扣除5%的评优名额。

 系 人:李敏

联系电话:0731-82852536

邮箱地址:83892615@qq.com


附件:

1. 2020-2021学年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评优评先名额表

2.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4.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标兵推荐登记表

5.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6.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1-6.doc


一审:张行

二审:江涛

三审:彭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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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校友的一封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