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
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班集体
2、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标兵
4、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一)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所列条款。
(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三)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并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四)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年度所评三好学生总数的3%。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是在册的青年志愿者,并在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识基础扎实,积极培养自身能力。本专业上一学年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80分,且无不良记录。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高尚的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系级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0%,院级三好学生在系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不得超过系级三好学生的50%(团委、学生会干部名额在比例之列)。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是院团委各部正副部长,系团委副书记、部长,院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广播站、国旗班、护校队、宿管会、礼仪队、主要负责人和优秀学生记者。
(三)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本专业上一学年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
(四)热心公益,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五)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评选依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进行,按照学年度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适当考虑班级分布的原则进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的50%(团委、学生会干部名额不在比例之列)。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有损于安定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二)政治学习、团的活动组织得好,每次政治学习或团组织生活会出勤率须在95%以上,并有会议记录和考勤记载。
(三)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优良,年度全班及格率在90%以上,优良率在50%以上。
(四)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开展文娱、体育活动,能坚持早操和课余体育锻炼。
(五)全班同学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考风考纪好,无违纪、舞弊现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集体利益,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嘘闹等现象;团结互助,尊敬师长,无打架斗殴现象。
(六)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干部能模范带头,团结协作,敢抓敢管,工作成绩较明显。
(七)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项评选首先要按照湘网职院行字【2009】6号文件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辅导员担任组长,由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和5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系主任担任组长,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系测评工作的组织和测评结果的审核。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在推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报学生处前要公示3天。
2、所需材料:
⑴分别填写好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⑵推荐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的对象,交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5号黑体字。
请各系在10月20日前将各项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未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终审,在审核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将在所在系评比比例中扣除5%的评优名额。
联 系 人:何金兰
联系电话:0731-82822665。
邮箱地址:598123475@qq.com
一审:张行
二审:江涛
三审:彭玉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