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严肃查处学生参与金融借款和网络借贷行为的通知
各专业系、各位同学:
近段时间以来,“趣分期”、“爱学贷”“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在校园内大肆宣传,以“借钱不怕坑,还款不用愁”、“零门槛,无抵押”等宣传口号吸引在校大学生透支信用、提前消费,甚至一些金融借贷公司直接在学校寝室、厕所等粘贴广告。根据各系反映的情况,少数用父母给予的学费参与到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中,试图赚取利息差价,个别学生充当金融借贷的中间业务员,在骗得同学信任后怂恿同学提前借款消费,甚至还出现了伪造老师、家长、同学的身份证、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来签署各类合同,致使这些公司不停骚扰甚至威胁老师、家长和同学的现象。
学校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从调查的情况看,截至2016年3月,我校不仅没有学生从网络借贷平台中获得利润,反而有学生因为无法按期还款使自己和家庭陷入危机,“投资”的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无归、或因收不回贷款欠下巨额债务、或因躲债辍学外逃、甚至有学生因还债不起要自杀。
为了切实保障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行为规定如下:
一、各专业系要加强宣传、防范骗局,通过QQ群、微信等新媒体播放新闻案例并将学校相关的处分办法等告之学生,各班级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主题学习和讨论,要求有详细的班会记录。
二、各辅导员要告知家长一起防范金融借款和网络借贷,对家长反映的有相关情况的学生动态做全程实时监控。要于近期内将家长的联系方式和学生家庭住址核实一遍,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和家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马上开展相关调查,并立即报学生处。
三、全体在校学生应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金融公司和网络借贷行为,规避风险;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和家庭信息,不要轻易相信网络骗局,不要随便在协议上签字等,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金融公司和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四、凡已在金融公司借款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同学,须主动向辅导员和学校报告(主动报告免于处理),以系为单位将相关人员姓名、金额、性质(借款、贷出款)、途径等信息造册上报,不得隐瞒。
五、凡组织、宣传、发动、引诱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者,按照《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之规定,以“严重影响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结严重的予以开除学籍,并报公安机关。通知发布之前的从轻处理,发布之后仍不悔改的加重处罚。
六、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处、保卫处全天接受相关信息举报,所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欢迎广大同学积极举报组织发动、引诱骗取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者。
学生处联系人:柳波 联系电话:82821711
保卫处联系人:苏凯 联系电话:82821085
学生处 保卫处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一审:张行
二审:江涛
三审:彭玉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