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学校良好的外部形象,保证学校对外宣传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服务于基层和广大师生员工为指导原则,提升学校在主流媒体上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学校各单位(部门)主动对外宣传、发布信息,校外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等。对外宣传主要采取举办 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相关活动和来校采访、向新闻媒体发送新闻通稿、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对外宣传形式。
第四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对外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组织、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策划、密切配合,确保对外宣传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宣传部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五条 对外宣传报道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污蔑、攻击他人或集体。涉及全校性的对外宣传作品由宣传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审核。
第六条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情况发生。
第七条 宣传部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及社会公众的反映,适时组织策划有关新闻采访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为新闻媒体采访工作提供便利、服务和必要保障。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组织的常规性或一般性活动、会议等,向宣传部提出申请,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报宣传部审批同意。宣传部提供策划指导和服务。
第九条 鼓励各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报道学校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展成就、特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支持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有助于提升各单位(部门)或学校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各单位(部门)组织重大的、有特色的活动,或组织采写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新闻,可联系校外媒体采访宣传,须填写《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完成申请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外宣新闻稿由宣传部协同会议或活动牵头部门共同起草,报请相关校领导审定后发布。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外宣新闻稿由活动主办单位起草,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宣传部审核定稿,再对外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进行新闻发布。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
申请单位(部门) | 申请日期 | ||
拟邀请(接受)媒体 | |||
采访事由 | |||
采访对象 | |||
采访时间及地点 | |||
记者及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部门)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宣传部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请于采访报道前3个工作日向宣传部提交此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单位(部门)留存,一份由宣传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