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值班教师工作职责
日期:2026-04-08 发布人:ddhuowang 浏览量:0
为规范学院值班管理,明确值班教师岗位职责,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运转,结合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来访接待工作
1. 文明礼貌、热情规范接待来访师生及外来人员,耐心倾听诉求,做好答疑和引导服务。
2. 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解释说明,并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
二、文电处理与值班记录
1.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事项清晰、记录详实。
2. 礼貌接听值班电话,做好来电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记录,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汇报部门领导。
3. 收到学校或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教研室其他教师。
4. 值班教师需主动核对教研室当日及近期教学任务、教学活动安排,及时提醒相关老师按时落实教学任务、参与教学活动,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临时任务与工作交接
1. 及时完成部门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2. 当天无法完成的重要工作,须及时通知次日值班人员,并在值班记录中详细记载,确保工作衔接。
四、值班时间与岗位纪律
1.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 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协调、请假手续。
3. 值班期间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五、办公室卫生与安全管理
1. 负责值班当天办公室保洁工作,保持桌面、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 办公室无人时,自觉切断电灯、电脑、空调等电器电源,杜绝安全隐患。
3. 不在办公室内使用超负荷电器及违规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以上各项规定,请学院所有值班人员自发布之日起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文法学院
2026年4月7日

版权所有: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