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lm1.jpg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日期:2021-01-06  发布人:fxy1  浏览量:0

湖南开放大学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层次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680503

层次:专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一)培养规格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素质要求

应具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尊重生命、关怀他人、与他人沟通、团队合作的社会人文素养和健全的身心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掌握处理法律事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

2.知识要求

应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与文化基础知识,了解基层法律实践,掌握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处理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能力要求

应具备基本的法律关系分析能力、典型纠纷处理能力和良好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等核心职业能力。

(三)毕业要求

按教学计划学习,修满规定的课程及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四、课程体系说明

(一)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课、公共英语课、思想政治课。

(二)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1学分。必修课学分为1学分。

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选修课:人工智能专题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37学分。必修课学分为37学分。

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

3.专业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25学分。必修课学分为6学分。

1)必修课: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选修课:合同法学、律师实务、婚姻家庭法学、公司法

4.通识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18学分。最低毕业学分为2分。

选修课:个人理财、实用法律基础、工具书与文献检索、公民权利与义务、职业与人生、生活方式与常见疾病预防、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社交礼仪、地域文化(专)。

5.综合实践课

综合实践包括毕业论文(法专)和社会实践(法专),必修,共8学分。该环节不得免修。

5、公共英语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6学分。最低毕业学分为6分。

选修课:人文英语1、人文英语2

6、思想政治课

该模块设置学分为6学分。最低毕业学分为6分。

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三)课程说明

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如下:

1.法理学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法理学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法学,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      

课程主要内容:法学的概念,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研究法学、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法的起源、本质和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等;法的创制、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实施、实现等。      

2.宪法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旨在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本课程可以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必要的基础。    

课程主要内容: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理论和历史部分,介绍了宪法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大体上以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结合问题的性质分章作了介绍,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及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主要内容: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     

4.刑法学(1)    

本课程4.5学分,课内学时81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本课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内容,讲授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问题的能力。    

课程主要内容:主要阐述刑法学的一般原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5.刑法学(2)

本课程4.5学分,课内学时81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对于个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问题的能力。    

课程主要内容:主要阐述刑法分则所规定的10大类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处罚原则。     

6.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具体规定。   

课程主要内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根据与任务;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7.民法学(1) 

本课程4.5学分,课内学时81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理解和掌握《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民法调整对象的内容及其内在规律,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民法概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公民,法人、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

8.民法学(2)

本课程4.5学分,课内学时81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理解和掌握物权法、合同法及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能运用于司法实践。

课程主要内容:物权部分讲授物权概述、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相邻关系、其他物权等;债权部分讲授债的概述,合同总论、合同分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等;人身权部分讲授人身权概述、具体人身权;知识产权部分讲授知识产权概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继承法部分讲授财产继承制度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等;民事责任部分讲授民事责任概述、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等。     

9.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    

课程主要内容:绪论和总论部分讲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强制措施等问题:诉讼证据论部分讲授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重点阐明了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与方法;诉讼程序论讲授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法院裁判、执行程序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特别程序论讲授选民资格案件与非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      

10.经济法学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教学目标:通过讲授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各个经济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使学生掌握我国目前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和主要内容、了解最新法律规定和经济法最新动向,学会运用经济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课程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私营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计划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价格法律制度;会计法和审计法;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等。  

(四)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分为两种形式:考试和考查,一般而言,必修课采取考试的方式,部分选修课采取考查的方式。考试的方式主要有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考查主要有提交社会调查报告、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提交小论文等形式。

课程纸质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五、支持服务能力

(一)师资队伍

本专业具备一批专职教师和由相关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人才为兼职教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每门课程均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主持教师和专兼职主讲教师、辅导教师:

1.主持教师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熟悉成人教育教学特点。

2.主讲教师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法律事务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口头或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成人教育教学特点;普通话流畅,语音清晰。

3.辅导教师

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组织能力;熟悉成人教育教学特点。

(二)教学资源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是各门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是传递教学信息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在整个教学资源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文字教材应当全面提供课程教学与学生自学所需要的各种基本信息。不仅应当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系统阐明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应当为学生提示学习方法,介绍和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案例等教学参考资料。

文字教材既可以是“合一式”,也可以是“分立式”。“合一式”文字教材应当将教学基本内容与自学指导内容以及参考资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模块化设计;“分立式”文字教材则应当将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内容有机衔接、相互配合。

2.视频教材(含VCD光盘)

视频教材(含VCD光盘,下同)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进一步阐释与必要补充,起加强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的作用。

视频教材的内容应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关联,但不简单重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加以必要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视频教材一般应采取重点讲授式或者重点辅导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的视频教材应尽可能增加案例讨论、专题辩论等方面的内容,以加深学生的感性认识。

3.网络课程

遵循成人教育规律,合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根据各门课程自身的内容体系和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现有的各种学习资源进行分析、调整、充实、整合,建设具有多媒体、交互式、随时更新、适合学习者自主学习的网络课程。

(三)设施设备

我校拥有一座阅览、借书、计算机情报收集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图书馆。图书馆面积达5000㎡,共有大小书库48间,设有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等读书学习场所。入藏文献总量220余万册,其中纸本图书36.42万册,期刊合订本2.5万册,报纸合订本1万册,每年订购中外文报刊540余种。数字资源主要有方正的电子图书和同方知网(CNKI)全文学术期刊、博硕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中的农业科技、哲学与人文、信息科技、教育、政治与法律、经济与管理科学、医卫等七个专辑的系列数据库。此外,还有中国数字图书馆的部分数字资源以及试题库等特色数字资源。电子资源存储10TB,按教育部的换算标准,可折合图书180多万册。数字文献资源非常丰富,且全天候为全校师生提供文献资料查询、下载、全文阅读、全文传送等服务,能较大地满足全省系统师生学习、教学、科研对信息资料的需求。

此外,本专业在各级办学机构中配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服务器、电视机、投影仪等教学、科研设施设备等,完全可满足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六、实践教学

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由课程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三个部分组成。具体教学方案参见本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

七、其它

有关学籍和组织管理问题,按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