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刘顺宝主持。
会上,大家通过学习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刘顺宝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领学:一是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二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就必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三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学习中,刘顺宝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深切体悟蕴含其中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切实增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身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在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实现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后,学院全体党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治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强大动力。
一审:梁馨予
二审:袁双龙
三审:刘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