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文献资料征集办法
日期:2021-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19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校内外信息交流的重要载体,面向馆外征集文献资料既是丰富馆藏资源建设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凸显馆藏资源建设特色的一个重要举措。为加强我校图书馆特色资源建设,进一步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本馆长期面向馆外个人及集体征集文献资料,并专设图书馆特藏室收藏。

一、征集对象

1.正式出版物,如公开出版的各种专著、译著、教材等。

2.非书资源,如会议资料、经验材料、照片等。

3.地方文献资源,如反映湖南各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情况的地方文献资料。

4.手稿,如书画习作、书信、未发表的文学作品等捐赠者认为有保留价值的资料。

5.数字资源,如光盘等以数字媒体为载体的电子出版物、胶片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图书馆长期接受全省开放大学系统集体及师生个人(含已经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已毕业的学员)、社会各界人士或单位捐赠文献资料。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须附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以便图书馆登记造册及便于呈送捐赠证书。

2.购买: 部分图书资料通过付给一定费用购买收集。

三、征集流程

1.广泛搜集信息,电话或上门联系征集。

2.将征集到的文献资料登记造册,符合馆藏条件的由图书馆采编部加工入库收藏。已收藏入库的图书资料原则上不能退还。

3.图书馆不定期在图书馆大厅、数字图书馆主页公布文献资料征集工作进展及特藏文献资料入库情况。

4.向达到条件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四、收藏与利用

1.所征集的文献资料原则上收藏在图书馆特藏室。

2.图书中符合馆藏要求的部分由图书馆采编部分编入库收藏,其他经图书馆筛选后用于图书漂流活动或农村书屋、社区书屋建设。

    3.非书资源经过电子化处理后提供网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