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终身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阅读、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重点注意:(1)申请书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是否齐全、正确、真实;(2)申请人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课题的年龄是否超龄,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3)申请人是否同年度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4)课题组成员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要求;(5)《活页》中是否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二、选题指南
申报终身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
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专项申报不限额,请务必重视申报质量。
2.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申报安排
1.申请人于2025年5月15日前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2.本次专项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可从全规办官网下载(https://onsgep.moe.edu.cn/)申报资料,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index.jsp,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3.申请人于2025年5月26日17时前进行网络申报,并从系统中导出《申请书》《活页》各打印1份,于5月27日提交至科研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再予以签字盖章。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谢久祎,联系电话:0731-82821369。
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终身教育.docx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科研管理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