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单位):
近期,国外Hindawi等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全面检索中英文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二、组织实施
1.个人自查。各科研人员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国内外各级各类科技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表(附件1),报送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报告参考文件请联系咨询科研管理处)。
2.二级单位(部门)核查。各二级单位(部门)对本部门科研人员已发表学术论文进行核查。发现本部门科研人员已发表学术论文存在被撤稿情况的,根据个人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3.总结报送。不存在撤稿情况的,各二级单位(部门)在《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中填写“无”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管理处。存在撤稿情况的,需在《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中填写详细信息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个人自查情况报告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单位)充分认识本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汇总、准确掌握本部门(单位)情况,并于2024年1月11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管理处(终教楼16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kdkygl@126.com。
联系人:谢久祎,电话:82821369。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