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请填写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申报者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3.4月20日前,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申报者。
4.4月23日前,推荐申报者完成在线申报,并将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上负责人和参与人签名后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交科研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管理处2023年4月24日对网上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后上报教育厅。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谢久祎
邮箱:270858943@qq.com
电话:0731-82821369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附件2:教育部2023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zip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