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教师课堂、学院管理及学院教学运行总体情况,切实完善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23日开展本学期教学测评工作。教学测评依托智慧校园“教务系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及被评测对象
参评人员为全体高职在读学生及各开课部门教职工。被测评对象为本学期承担高职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智慧校园“教务系统”操作方法
(一)教师账号登录进行同行测评
第一步:学校首页下滑至页面底部(左下角)找到智慧校园;
第二步:登陆智慧校园(扫码登陆或账号登陆;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第三步:在智慧校园最底部“业务直通车”中找到教务系统,点击进入;
第四步:鼠标移至左上角“”按钮,选择评教——量化评价,点击量化评价菜单,进入同行评教页面;
第五步:点击教师姓名,对问题选项进行勾选,确保所有问题勾选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二)学生账号登录参与学生测评
第一步:学校首页下滑至页面底部(左下角)找到智慧校园;
第二步:登陆智慧校园(扫码登陆或账号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第三步:在智慧校园最底部“业务直通车”中找到教务系统,点击进入;
第四步:鼠标移至左上角“”按钮,选择量化评价,点击量化评价菜单,进入学生评教页面;
第五步:点击教师姓名,对问题选项进行勾选,确保所有问题勾选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三、其他
1.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院教师及学生完成此次教学测评工作。
2.同行测评应遵循“先听课、后评分”的原则,依据听课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每位教师原则上应有3名以上同行测评分数,且应与各教师听课记录本相符。
3.学生测评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本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评分。
4.联系人:伏晋;联系电话:13319516820。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