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质量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01-07 15:17:52  发布人:hnoujxzgb  浏览量:0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质量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关于“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和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及时反馈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运行中的成效与问题,形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依据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是学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增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通过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构建人才培养质量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主保证和诊改机制,促进学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构成   

第四条 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各相关部门分项质量年度报告,学校实行两级报告制度。

第五条 学校层面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完成《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面向社会发布。

第六条 学校各相关二级学院按照规定体例和提纲完成《XX学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二级学院质量年报通过部门网站面向全校发布。被评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完成《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企业年报》),通过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第三章 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

第七条 学校各类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学科学研究、教师学生发展、校企合作等各方面情况,总结提炼发展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第八条 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即“服务于需求”,从社会与学生的发展需求出发编写质量年度报告,明确学生、家长、教师、用人单位、政府等是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质量管理的真正主体。

(二)真实性原则。质量年度报告的内容须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整体状态和特色,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三)关键性原则。 应抓住每年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 侧重分析取得成效的经验与典型模式、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产生原因、 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对策建议等;重在突出每年的工作重点,体现每一阶段的突破和创新。

(四)量化分析原则。质量年度报告重在体现“分析”和“反思”,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需采用定量解释、案例分析、图形解释的方法,立体展现人才培养质量状况, 促进问题的呈现和解决,从而提高质量年度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五)持续改进原则。质量年度报告要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直言问题、直面挑战,能够引导师生员工主动适应社会需求、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九条 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的内容

(一)《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按当年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质量,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几个部分,统计分析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学生反馈表等表单数据,同时纳入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

(二)学生发展部分应包含育人成效、就业质量、成长成才、创新创业等方面。育人成效围绕学生基本素养、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学生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方面,重点体现学生入校三年综合素质总体向好的趋势,包括优秀典型事迹、参与校园及社会文化活动、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就业质量从就业率、专业相关度、就业起薪点、就业满意度等数据方面着重分析。成长成才以毕业生三年后月收入、职位晋升、职业稳定性等方面体现学生发展。创新创业着重从学生创新能力,学校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及学生自主创业的数据、优秀事迹及获奖情况进行描述。

(三)教学改革部分应从立德树人、专业群建设、校企双元育人、“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治理、教师队伍、教材教法改革等方面体现。立德树人从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劳动教育、工匠精神培育和传承等方面体现;专业群建设从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校企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共建精品课程等方面描述做法、实施效果和取得的成效;校企双元育人从现代学徒制、多样化订单培养、集团化办学等方面体现;“1+X”证书制度试点主要从院校试点及专业探索方面描述做法及成效;院校治理从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治理能力、关键领域改革等方面体现;教师队伍从队伍结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名师大师队伍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分析;教材教法改革主要从标准建设、模块化教学、信息技术应用、教材改革等方面体现。

(四)政策保障部分应从政策创新、专项引导、质量保障、经费保障四个角度体现。政策创新从政策落实、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方面表现。专项引导从学校积极实施国家职教项目、持续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及着力建设高水平专业群三个方面体现做法和成效。质量保障从全面推进教学工作诊改、不断完善毕业设计抽查和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建立建全教学管理制度三个方面体现做法和成效。经费保障从生均财政拨款、生均学费、举办者投入、绩效评价等方面提供数据和分析。

(五)服务贡献应从落实高职扩招任务、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开展技术研发等方面突出贡献成绩。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主要从规模结构、确保质量型扩招两个方面体现。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主要从提升培训能力、扩大培训规模两个方面体现。服务区域发展主要从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做法和措施方面体现。服务区域发展主要突出服务四大板块、服务新兴优势产业链、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主要从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持续推进自科基金项目研究等方面体现。

(六)《企业年报》应重点应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的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企业参与院校建设的措施等。

第十条 质量年度报告涉及的数据应以当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教育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各类报表以及各学院收集整理的数据为主。为保持各分项报告数据与学校报告保持统一,各单位应将教职工年度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及其相应数据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第四章 质量年度报告编写与发布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应当按照统一规范、分类编制的原则,由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编写。

第十二条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由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负责,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系统建设与招生工作处、团委、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教学资源研发与配置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网络技术学院、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审计处、终身教育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学校每年度的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具体包括任务分解及通知的下达、组织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培训、整体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优秀案例选编、表单数据审核、论证修改、上报及发布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提供《XX学院质量年度报告》,其中应包含优秀案例及表单数据填报;其他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工作或编写提纲中的部分内容、案例、及表单数据填报。

第十四条 质量年报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报告编制人员,按照学校统一布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对各质量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对上报省厅的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及企业年报严格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年报编制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与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力配合按既定工作进度完成数据与素材的提供。

第十六条 各责任部门要将质量年报编制与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 梳理亮点、凝练特色、固化成果、自我评价、总结反思、持续改进,并形成放大辐射效应,使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呈现更多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和成果案例。对于被湖南省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和国家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成功遴选的案例,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提供优秀案例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学校每年办学的基本情况,做到高度概括、提炼精当、逻辑严谨、用词准确、表述流畅;强化定量分析、数据支撑和案例提炼,注重纵向与横向的数据对比分析,做到文字、图、表相结合。

第十八条 各部门提交的质量年度报告最终将进行合规性检查。具体将从质量年度报告提交的时效、体例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可靠、案例(图片)是否经典、特色是否突出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质量年度报告初稿研讨工作,并根据专家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修改,择期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按程序报批。

第二十条 获批上报的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除存学校档案室外,同时送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阅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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