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评审指标
日期:2018-12-22 10:45:01  发布人:hnddcsf  浏览量:0

附件2

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

评审指标体系

 

一、专业群评审指标体系(100分)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1.教师队伍与教学条件(20分)

1.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2 “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

1.3 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兼职教师承担专业教学的课时量(年人均)。

1.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

1.5 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

1.6 领军人才

    1、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围对象、二级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芙蓉学者、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入选对象、湖湘智库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
   2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术能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等。

1.7 专业带头人

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

1.8 骨干教师

省教育厅确定的省级学科带头人、省教育厅验收通过的青年骨干教师、省教育厅确定的国内外访问学者。

2.人才培养(25分)

2.1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专业群中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值。

2.2 学生技能竞赛获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项学生竞赛获奖等。

2.3 优秀毕业生

本专业群优秀毕业生。

2.4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师技能竞赛获奖等。

2.5 教学项目

教育部立项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教育部认定的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规划教材;主持开发的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省教育厅立项的名师空间课堂等。

2.6 教学成果

国家级教学成果、省级教学成果奖。

3.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20分)

3.1 科研成果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社科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军队科研成果奖;高水平论文(CSSCICSCDEI源刊、SCI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明专利等。

3.2 科研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重大科研项目、艺术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军队科研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学研究项目或规划课题等。

3.3 横向技术服务

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

3.4 技术交易

政府或企业通过技术市场购买院校的专利和技术成果、购买技术转让、委托技术研发等支付到账的经费。

3.5 职业技能培训

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人日及到款额。

3.6 精准扶贫

对口帮扶项目;为贫困地区或贫困人群开展的技能培训人日;为贫困地区开发的产业帮扶项目。

4.产教融合(20分)

4.1 合作平台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立项或认定的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众创空间或创客空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认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协同创新中心)等。

4.2 合作项目

教育部、省教育厅立项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省教育厅立项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4.3 合作人才培养

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人数;现代学徒制培养人数。

4.4 合作开发标准

主持开发国家、省级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行业企业认可的技术标准;学校开发的行业企业认可的核心课程标准。

5.国际合作(5分)

5.1 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

接收一年以上全日制教育的国(境)外留学生总数。

5.2 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

对国(境)外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

5.3 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

在校学生服务中国企业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人日)。

5.4 开发国(境)外认可的行业或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主持或参与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并得到国(境)外一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采用的数量。

6.专业群综合评价(10分)

6.1 专业群构建

专业群构建符合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要求,群内专业原则上为3-8个。

6.2 专业群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专业群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特色突出。

6.3 核心专业水平

核心专业的办学历史、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及影响力。

6.4 专业群建设保障

学校及其举办者对专业群发展的政策、经费支持力度大。

二、加(减)分项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加分(10分)

1.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特色做法,取得显著成果(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师、学生获奖)。

2.人文素质培养

学校重视学生人文素质(工匠精神)培养,具有特色做法,取得显著成果(主编公共课国家规划教材;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文素质培养项目;与人文素质培养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教师、学生获奖)。

3.质量监控

申报专业群相关专业近三年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中合格率达100%

4.其他

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表彰,有重大影响的特色项目。

减分(10分)

1.师德师风

申报专业群相关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师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等未达教育部规定的合格要求。

3.质量监控

申报专业群相关专业近三年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

三、说 

1.以上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1411日至申报通知发文日之前,均须提供相关文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2.本表第一部分(专业群评审指标体系)所有指标均限于申报专业群及群内专业所涵盖的内容,非申报专业群内容不计算在内;跨2个及以上专业群的指标取平均值;

3.指标解释未包含的相关内容以文件或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依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类比认定;

4.个人项目中,省级获奖、省级科研项目署名前3有效,国家级获奖、国家级科研项目署名前5有效。

5.加分项目第12项,减分项目第12项分值平均分配到学校申报专业群(不含认定专业群)

6.本指标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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