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人 专 科 学 历 勘 误 办 事 指 南 | |||
学历勘误 | 勘误内容 | 所 需 材 料 (要求:复印的材料须为按1:1比例的复印件不能拍照打印、证明材料须为原件) | 备注 |
姓名、民族 | 新生录取表、新生注册表、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经公安机关盖章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记录、本人学历勘误申请(手写签名盖手印) | ||
身份证号、出生日期 | 新生录取表、新生注册表、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经公安机关盖章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记录、本人学历勘误申请(手写签名盖手印) | ||
性别 | 新生录取表、新生注册表、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经公安机关盖章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记录、本人学历勘误申请(手写签名盖手印) | ||
专业 | 新生录取表、新生注册表、学籍卡、毕业生花名册、所有科目成绩单、学生入学年度拟勘误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在校期间学习课程的目录清单)、本人学历勘误申请(手写签名盖手印) | ||
毕业状态(毕业误为结业) | 学校开展调查的报告和有关材料、学校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处理的文件、所学科目的成绩单(标注出未通过科目)、本人学历勘误申请(手写签名盖手印)、新生录取表、新生注册表、学籍卡、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复印件 | ||
备注: A.若录取表上的信息正确,再提交一份分校关于录取毕业信息时出错的证明(加盖分校公章的红头文件); B.若录取表上的信息为错误信息,则需多提交以下三项材料:1.加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章的个人情况说明(详情见模板)注意省教育考试院盖章之前必须先加盖分校或者报名点的招生录取章;2.除学籍档案材料以外,能证明报名期间或就读期间的正确姓名或正确身份证号的其他材料;3.若是报考时出现了错误,要写明是因为报考环节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加盖分校公章的红头文件) C.若录取表上的信息正确,但在就读期间发生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出具经公安机关盖章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变更的具体时间)。 D.2002年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与一张蓝底寸照,大小不超过40KB。 | |||
学生须知: 1.省校没有权限更改学信网的信息,只能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教育厅材料审批通过之后,方可修改。 2.以上材料均是根据教育厅及学历认证中心的要求罗列出来的,请尽量将材料准备齐全。 3.学历勘误不是随报随改,学生数据庞大,有的需要校发文(带文号),所以每个学期只会集中办理一次,每年4月和10月各办理一次。 4.有许多学生的材料需要跑好几趟教育厅才能改过来,有的甚至被打回。 5.需要做学历勘误的学生登记手机号码,事情处理完毕会有电话反馈。 | |||
其他: 1.2000年以前的所有档案材料需找学校档案室复印,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731-82821946;远教楼316室 2.2000年以前的成绩单找张凤来老师打印,电话:13873186530;2000年以后的成绩单找杨迦琦老师打印,电话:13755003334。 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录取办公室,联系人:张处,电话:0731-88090230。 4.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731-82116092,肖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