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网职院教〔2023〕14号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部门:
按照学校期末工作安排,将于2023年6月19日--26日完成期末考试组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学风考风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考工作安排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用英语(2)三门校考课程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8:30-10:0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0:30-12:00;实用英语(2)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5:00-16:30;
三门校考课程的监考老师务必于考前半个小时(第一场8:00开始;第二场10:00开始;第三场14:30开始)到远教楼202保密室领取试卷,领完卷后立即去考室布置考场,考完后试卷马上返交202保密室。监考老师不得迟到和缺岗。
2.专业课、其他公共课考试及重考由各学院或开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协调。各学院或开课部门自行召开考前考务工作会议,强调监考人员职责及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若监考出现问题,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若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由各学院或开课部门按规定处理并报学生工作处。
3.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学生毕业前的“清考”(即补学分考试)行为。请通知本学期可报名重考的学生,切勿错过本次报名重考的机会。
二、考试课程及考核方式
1.考试课程:凡人才培养方案上的考试课程均由各学院或开课部门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组考,考查课程(含公选课程)可由任课教师采用随堂考试、命题论文、提交作品或设计等形式完成。部分实验/实训类但须考试的课程,各学院或开课部门可不统一组考,但其考试过程必须严格把关。
2.考核方式: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可由各学院或开课部门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统一审定后于6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期末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3.重考工作: 2021级学生与往届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学期开设课程的重考。请各学院或开课部门务必通知学生认真清理不及格科目,及时报考并按时参加考试。重考收费按物价局核定的20元/科统一交财务处。
三、命题及制卷工作
1.命题: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需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从覆盖面、题量、难度等多方面着手,做到科学命题、合理布分。所有课程须采用教务处统一命题模板(8K)命题,每门课程要求命题A、B两套试卷。
2.制卷:教务处负责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用英语(2)三门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及重考的统一制卷,专业课、其他公共课程以及重考的制卷由各学院或开课部门负责。
四、阅卷与成绩录入
考试课程结束后,各学院或开课部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阅卷与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6月23日8:00-2023年7月10日下午6:00)各责任教师务必将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成绩全部录入并提交,成绩录入时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确保学生课程成绩的各个项目无遗漏。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用英语(2)三门课程的考试试卷留存教务处,其余考试试卷留存各学院或开课部门,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留各学院或开课部门存档备查。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或开课部门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组考方案交教务处存档。
2.各学院或开课部门自行召开考前考务工作会议,确保教师按时到位,强调监考人员职责及考场规则。教师在监考时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手机、批改试卷、登成绩、聊天等。监考教师应在考前检查好学生证件,防止学生代考;在考试期间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看手机等违纪情况;在考试结束后应清点好试卷。
3.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参考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看手机的学生一律按违纪处理。各学院或开课部门应及时处理考试中违纪的学生,严重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处分并通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汇总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单
教 务 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