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高职教育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2-16 09:44:43  发布人:ddjwcadmin  浏览量:2

各学院:

    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稳定校内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2023年春季学期高职教育期初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初教学工作安排(预备周)

    (一)确保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到位,课程开设、授课教师安排、实验实训教学场地等如有变化,提前报备教务处;

    (二)制定本学期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含各专业教研活动安排);督促各授课教师做好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新开课程)的制订及教案撰写等开课准备,汇总学院教师教学任务审核表;

    (三)开展集体备课、说课说专业等教研教改活动;

    (四)配合教务处、技术中心,做好教学楼智慧教室设备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稳定。(本学期首次培训时间:218日下午3:00,培训地点:教学楼140,要求第一周教学楼有授课任务的教师都参加

    二、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周1--3周)

    (一)每周安排专人查课,至少一天一次;

    (二)开展听课评课及公开示范课;

    (三)第二周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补考、补录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学生处清理学生成绩及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四)教学检查方式: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三、其它说明

    (一)学院教学工作计划、教师教学任务审核表、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及课程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需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第三周周五(310日)前交教务处1905办公室;电子稿(除授课计划外)发6367028@qq.com 邮箱;

    (二)教师教学任务审核表、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文件沿用上学期模板;

    (三)期初教学检查结果于第四周通报。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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