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网职院教〔2022〕26号
为做好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分合格性评审和优秀等级评价,评价对象为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由省教育厅随机抽取3-5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重点核查2022年新增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于8月2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合格性评审后,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优秀等级评价申请,全校专业不超过5个,原则上向湖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倾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
相关工作要求 |
执行单位 |
1.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含高职、全日制农大生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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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依据《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细则》(附件2),各学院完善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审核后定稿。 |
各学院、教务处 |
8月30日前 |
在学校门户网站设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栏,公开发布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
教务处、各学院 |
9月10日前 |
将公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栏网址报送“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
教务处 |
10月25日前 |
教育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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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含高职、全日制农大生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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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合格性评审结果公布后 |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合格”后,依据《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细则》(附件3)和《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评价细则》(附件4),推选5个专业申请优秀等级评价。 |
教务处、各学院 |
11月10日前 |
上传“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材料: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申请报告 2)申请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4)核心课程标准 |
各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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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
教育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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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设专业办学合格性评价分为学校自评和专家评审,评价对象为2023年有首届毕业生的专业。各学院审核新设专业,于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新设专业办学合格性评价工作方案,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新设专业办学合格性评价相关材料。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
人培与新设专业合格性评估相关工作要求 |
执行单位 |
3.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2020级村社区新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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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 |
依据《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附件5)和《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附件6)》,2020级村社区新设各专业完成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 |
各相关学院、教务处 |
制订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完成题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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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27日 |
上传“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材料: 1)《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附件6)》 2)《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汇总表(附件7)》 3)相应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的PDF版电子稿 |
各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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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分为自查自评和省级优秀等级评价,评价对象为2020级学生技能抽查考核标准与题库。各学院组织所有招生专业开发2020级学生技能抽查考核标准与题库,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于10月25日前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自查自评报告,于11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省级优秀等级评价申请。
4.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分为学校自主抽查考核和省级抽查考核,考核对象为2020级毕业生。各学院开发的2020级学生技能抽查考核标准与题库通过省教育厅合格性评价后,于10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方案和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名单,于10月27日前自主完成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实施报告,并做好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准备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
相关工作要求 |
执行单位 |
4.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含高职、全日制农大生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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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前 |
各学院各专业自主开发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根据《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8)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附件9)、《湖南省高职高专学校学生专业技能与开设课程对应表》(附件10)和《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框架体例》(附件11)组织并完成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开发工作,经专家论证、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到教务处。 |
各学院(包含“村社区”所属学院) |
9月23日前 |
根据《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附件12),完成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的自查自评,并填写自查自评报告,主要包括自查自评的实施情况、结果、主要做法、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具体措施。 |
各学院(包含“村社区”所属学院)、教务处 |
10月27日前 |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各学院将考核方案,包括组织的基本情况,抽查方式,抽查时间等交教务处,教务处将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填写技能抽查报告和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能考核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3)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教务处,技能抽查报告主要包括学生成绩、结果应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
各学院(包含“村社区”所属学院)、教务处 |
10月30之后 |
教务处将各学院开发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
教务处 |
10月30之后 |
在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和学校代表监督下,由电脑随机抽取抽查2-3个专业和学生。 |
教务处 |
10月30之后 |
各专业按要求选择规定数量的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抽考,并于专家组到校后将名单提交专家组。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
各学院(包含“村社区”所属学院)、教务处 |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充分,为申报省级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奠定基础。
2.各学院要认真研读文件,严格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做好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的推荐工作。所有材料须经各学院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稿和电子稿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教务处。
3.各学院请按照以上要求布置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如有新的相关工作要求,教务处将另发补充通知。
三、联系方式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李梓铭,电话:82821019,终教楼1905办公室,邮箱:6367028@qq.com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李达立,电话:82821019,终教楼1905办公室,邮箱:jwcxm@hnou.edu.cn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
2.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细则
3.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细则
4. 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评价细则
5.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
6.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
7.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汇总表
8.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9.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
10.湖南省高职高专学校学生专业技能与开设课程对应表
11.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框架体例12.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
13.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能考核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附件8.《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