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放大学 分校业已阅读和知晓国家开放大学和湖南开放大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分校辖区(考区)考试主体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与安全,在此,我代表分校向省校校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考、谁负责”的原则,分校是本辖区(考区)考试的主体责任,分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本考区考试工作,确保本考区考试安全。建立健全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本考区各考点主考向分校校长签订《考点考试安全责任书》,各考点蹲考负责人向分校校长签订《分校蹲考岗位责任书》。
三、认真履责尽职。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守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切实做好分校蹲考、巡考、组考、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确保蹲考、巡考、组考、监考人员尽职履责。
四、严守保密纪律。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启用前均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落实校级领导带队领取试卷制度,做到试卷保密室双门、双锁分别管理,严禁试卷开考前拆封,做好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按要求封装答卷,确保试卷在领取、运行、分发、保管、使用和交接全过程中安全无误。
五、规范考场管理。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严格本考区考点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决不擅自设立考点。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要求, 规范布置考点考场,安排专人把守警戒,考试期间一律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区。安排专人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考点周围出现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有效处置。
六、加强舆情监控。严禁考生带手机进入考场,安排专人考前1周至考后1周24小时对网络(尤其是微博、贴吧、论坛等)、广播及纸质媒体等进行舆情监控,及时处理扰乱考试秩序的相关信息。
七、开展诚信教育。认真做好本考区各考点的考生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考前认真向考生宣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要求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诚信守纪。
八、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和《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舞弊事件,依规依纪认定和处理考生违规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承诺向学生和社会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保证举报电话畅通。建立考风考纪通报制度,对举报较多、成绩异常的考点,对其主考进行谈话、提醒与警告,加大蹲考巡考监考工作力度,坚决制止考试安全事故发生。
九、建立考试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本考区考点如果发生严重违纪、泄密等重大事故时,第一时间向省校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安排专人组织查处,查处结果报告省校。考区发生考试安全事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省校和分校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责任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本责任书有效期间进行的开放大学学生考试,具体责任同本责任书。本分校保证信守以上承诺,凡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的擅自设点、组考失误、试卷泄密、考场混乱、答卷雷同、考生严重违纪舞弊、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严重失职等考试安全事故,我校承担一切后果,诚恳接受湖南开放大学以及国家开放大学的处罚。
湖南开放大学(公章) 分校(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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