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开放大学全国、全省统一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规定
日期:2021-06-13 09:24:28  发布人:ddjwcadmin  浏览量:23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机要局《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全国统一考试的定密意见》和国家开放大学的规定,结合我省电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电大和考点都必须建立试卷保密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第三条  各级电大和考点应当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考试实施期间,试卷保密室同时作为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保管室使用。

第四条  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房间必须是钢混 (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第五条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

第六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密码)掌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二)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三)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第七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二)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受和发放记录。

(三)对漏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须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四)发现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考,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第八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等。

(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四)不得将保密室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五)拒绝代领试卷。

第九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向考点主考签定《保密岗位责任书》

第十条  在试卷启用之前,任何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试卷。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湖南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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