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准确地引导网络媒体舆论,创建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舆论环境,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校属各单位(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2.被国内外各级各类网站刊发的对学校教学秩序、事业发展、社会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3.对学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的信息。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分管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网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网院教务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网院五系党总支(副)书记组成。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原则
1. 快速反应原则。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做到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校属各单位(部门)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报送相关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
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须经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按信息报送规程逐级上报。
2.口径一致原则。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必须统一步调、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相关新闻发布,由党委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负责协调处理。
3.协作协调原则。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校属各单位(部门)必须通力合作,通过网上网下、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尽快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第一时间介入
1.发现网络舆情信息后,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相关正面报道的整合、网络舆情信息监控、舆论信息的应对引导、网评文章的组织、负面舆论和有害信息的消除、封堵和删除等工作。
2.对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建议,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情况并随时汇总、分析、上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3.实行24小时信息监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党委宣传统战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及相关单位(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络信息监控,跟踪舆情动态,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为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4.对一般网络舆情,采用“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导、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组织专家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5.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情况,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网络信息、教育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二)快速报告处置结果
1.重特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2.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3.一般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处置结果应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校党委宣传统战部。
(三)通报处置情况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要通过文件、会议或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通报,必要时可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媒体沟通
发生重大网络舆情,党委宣传统战部要及时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并由学校指定专人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可会同相关涉事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
五、应急保障
1.机制保障。建立网络舆情信息互通互报机制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学校与省市宣传部门、省市网信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市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能及时得到上级的支持和各方的积极响应,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2.人力和技术保障。党委宣传统战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配置必要设备,加强对重点人、重点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进行有效的信息监控。学校建立健全网络评论员(网络管理员)队伍,负责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要切实加强网络评论员(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尤其是要组织好网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保卫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等重点部门和网院各系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
4.经费保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党委宣传统战经费预算中予以保障。
本预案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