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纪委委员对口联系单位(部门) 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12-28 15:35:03  发布人:ddwyjgxy  浏览量:330

中共湖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湘开大纪通〔2021〕5号

关于实行纪委委员对口联系单位(部门) 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服务、指导和监督作用,经校纪委全会研究,决定实行纪委委员对口联系单位(部门)制度。

一、工作职责

1.了解联系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配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

2.听取和收集联系单位(部门)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为学校纪委提供决策支持。

3.加强对联系单位(部门)执行党纪党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实行集体决策等方面的情况。

4.及时通报校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了解相关工作开展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5.出席指导联系单位(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6.加强与联系单位(部门)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沟通联络。

7.发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纪委领导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校纪委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后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工作要求

1.校纪委委员每年至少应到联系单位(部门)开展一次以上调研、走访等活动。

2.校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将所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校纪委会议上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

3.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联系单位(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

4.校属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

三、对口联系安排

曾言同志联系纪检监察处、审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善兵同志联系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人事处、后勤与基建处、培训学院。

成京联同志联系离退休工作处、财务处、科研处、法学院、启圣文化公司、全通公司。

刘育奇同志联系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应用技术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李涌涛同志联系教务处、系统建设与招生工作处、信息学院、人文学院、图书馆。

万金湖同志联系工会、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技术学院、直属分校。

何灿同志联系团委、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教学资源研发与配置中心、社会教育学院、终身教育研究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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