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校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评审、科研平台评估和人才团队建设等科研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完善更新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现就我校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本次专家推荐面向全部学科门类,不限名额。各单位(部门)可遴选推荐本单位(部门)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现任正处长及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流程
专家遴选推荐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单位(部门)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部门)。
2.部门审核。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审核。
3.复核推荐。学校根据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保证推荐专家质量,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准确。2021年9月22日前,将有关纸质表格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曾永胜; 联系电话:15116425695
电子邮箱:147481601@qq.com
科研处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