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28号)安排,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9年5月至6月举办2019年“建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活动方案见附件一。
附件一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方案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指导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成员为:
顾 问:陈建民、彭 元
主任: 邓 楠
副主任:吴 敏、罗 志
成 员:欧阳文萍、李涌涛、石璨、汤慧、黄为、曾伟、刘应君、王东江、毛剑、舒大松、许建新、彭艺、姜科跃、陈晓斌、丁红镭、刘腾、伍娟
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办公室设远教楼107,具体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实施。联系人:高茜、陈婧、张校;联系电话:0731-82821071。
三、主办、协办部门
主办: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团委
协办:学生处、教务处、网院各系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4月25日—5月21日
地点:远教楼107办公室
五、参赛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萌芽版块
1.参与对象为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
2.由各市州教育(体育)局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大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系应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赛,报名人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 5%(见附件一),且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项目应有合理比例。系统报名上传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8月15日。
2.校级大赛(5-6月下旬)。我校将在6月15日前完成校赛的初赛和复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
3.全省复赛(7月)。全省复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PPT,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现场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各组别一、二、三等奖。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赛事(5月-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萌芽版块不举行比赛,由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高中从教育部公布的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获奖项目中,根据国赛项目要求择优推荐,每个市州、每所省直高中在6月20日前推荐2个项目,在校学生数超10万的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各增加一个名额,经组委会择优遴选后推荐至全国大赛组委会。
6.国赛选拔赛(8月)。全省复赛结束后,将组织各赛道优秀项目(原则上须为省级一等奖项目,特殊情况可由大赛组委会从二等奖中依次确定项目)竞争国赛参赛资格。选拔赛按赛道分组别比赛,同期举行。
八、奖项设置
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予以评奖。各组分别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优胜奖若干个,给予最佳指导教师奖荣誉。(奖项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一等奖创业奖金2000元/个,二等奖创业奖金1000元/个,三等奖创业奖金800元/个。
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比赛。
九、其它事项
1.本次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2.请各系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一
各系参赛人数指标
系部名称 |
在校生人数 |
最低参赛人数 |
网络资源系 |
1407 |
70 |
网络技术系 |
1571 |
78 |
财经商贸系 |
1725 |
86 |
旅游管理系 |
968 |
48 |
备注:可以跨系组队参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