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突出展现女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激发女职工不断提升素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调动全校女职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工会拟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对2023年度学校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优秀女职工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校在编在岗女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优秀女职工名额为女职工人数的15%(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展现巾帼风采,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学校和工作岗位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推荐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2.经民主推荐评选的优秀女职工,由各分工会初审并签署意见,学校工会女工委员会进行复审,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核批准。
3.优秀女职工需认真填写《优秀女职工推荐登记表》(附件3)。其中,“主要事迹栏”不少于150字,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登记表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4.各分工会需2024年3月6日前将《优秀女职工汇总名单》(附件2)及《优秀女职工推荐登记表》报送学校工会(终教楼2710)。联系人:汤老师,电话:82821318。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一审:汤雅玲
二审:陈俐
三审:彭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