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关于应届毕业生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关程序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07-04-10 00:00:00 发布人:hnddgh 浏览量:70
各学院(中专学校)、各教学点:
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校计生办对在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毕业前办理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将办理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户籍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各教学点、中专学校)于每年3-4月期间,由所在学院(中专学校)、教学点组织,班主任统一造册,学生按要求填写计划生育保证书。班级名册须经所在学院(中专学校)、各教学点、学生处、保卫处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每个学生准备两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其中一张贴在保证书上,一张办证用。
二、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审核确认的名册和计划生育保证书交学校计生办,计生办审核意见盖章后,由班主任统一送新开浦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校计生办只对应届毕业生统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为个人补办和续办。
四、已离校的毕业生必须在一年内将户口迁至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居住地,否则将无法再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表格、保证书见附件:
湖南电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