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专科)
教学实施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层次、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
层次:专科
所属学科门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法律实务类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报名注册入学。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能够培养适应我国农村法治建设需要,运用国家基本法律和农村政策、法规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服务与纠纷调解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
四、培养规格
(1)修业年限:本专业学制2年,8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2.5年
(2)学习形式:开放教育
(3)总学时学分:1404学时,78学分
(4)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知识: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律事务专业(农村法律服务方向)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处理劳动争议与调解、社会保障等的知识;了解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趋势。
能力: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农村民事纠纷调解,农村常用法律文书的起草、制作,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等的基本实践能力;具有从事上述工作所需的写作、速录、语言表达、礼仪和公共关系的处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查询法律法规、进行文献检索及收集查找其他资料;利用法律知识为农村经济组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素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心健康,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崇高的人格品质,具备良好法律职业道德、诚信意识、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素质。
五、课程体系说明
(一)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4个模块,分别是:思想政治课、通识素质课、专业能力课、职业技能课。
(二)课程设置
1.思想政治课
本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8学分,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8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1学分。
(1)统设必修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8学分。
(2)统设选修课:中国传统文化导论。
2.通识素质课
本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10学分,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信息技术应用。
(2)选修课:公民权利与义务、个人理财、商务谈判实务、地域文化(专)、农村党建实务、农村会计实务、农村应用文写作、演讲与口才、灾难事故避险自救、职业生涯规划(1)。
其中,公民权利与义务、个人理财、商务谈判实务、地域文化(专)、演讲与口才、灾难事故避险自救、职业生涯规划(1)属于国家开放大学通识课。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经取得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注册学习本专业,原修专业已经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本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毕业最低学分必须通过修读模块中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3.专业能力课
本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50学分,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4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60学分。
(1)统设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选修课:农村政策法规、婚姻家庭法学、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技巧、人民调解实务、农村土地法律实务、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农村法律服务、治安管理处罚法。
4.职业技能课
本专业职业技能课为综合实践,包括法律服务实习(农)和毕业作业(农),统设必修,共8学分。本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8学分,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由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指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能免修。
5.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6.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7.专业规则表中个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三)课程说明
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湖南试点)专业(专科)
部分课程说明
1.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本课程1学分,课内学时18学时,开设一学期。
课程性质及主要内容: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课程内容包括正确认识学习目标;国家开放大学历史、办学模式、学习方式的简介;专业内容和学习过程的说明;课程学习资源、课程考试、学习网和学生空间的介绍;网上学习操作技能和上网工具的简要培训以及对学生事务服务、学生活动及奖励的说明。
学习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念信念,强化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能够了解国家开放大学的概况、历史,熟悉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和学习环境,熟悉与远程学习模式相适应的学习方法,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学习和交流,知道学校学生相关事务的管理规定、参与学生活动的方式以及获得奖励的相关要求。使学生逐步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初步具备利用现代远程技术在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学习的能力。
课程资源:文字教材,《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杨志坚主编,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第一版。网络课程。
学习建议:根据教学计划的统一要求,按时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根据教学设计进行课程学习,做练习、与老师同学讨论交流,完成布置的作业。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专科和本科(高中起点)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本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对青年学生的新要求为主线,以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为基本内容,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中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培育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代新人的新样貌、人生的青春之问、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中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等。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专科和本科(高中起点)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准确的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历史变革、历史成就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坚持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更加透彻的理解;对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有更加切实的帮助。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毛泽东思想,包括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第二部分主要阐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简要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等,其详细内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中予以重点阐述。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本课程2学分,共36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本专科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系统地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从而自觉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实践,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总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努力方向;薪火传承、担当使命;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基本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吹响“集结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发展战略;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军队建设;时代先锋、世界脊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党的建设等。
5. 形势与政策
本课程2学分,共36学时,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开课不断线。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本专科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和政策理论,科学地分析国内外形势,正确地理解党的现行政策,引导他们自觉地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学习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基本知识,增强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重大的理论政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各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特点、安全教育等内容。
6.农村应用文写作
本课程2学分,共36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农民大学生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非统设选修课程。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应用文写作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学会写作农村最常用最基本的文书。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最常用的公文,如通告、通知、请示、函等。最常用的事务文书,如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讲话稿等。最常用的法律文书,如合同书、笔录等。最常用的礼仪文书,如感谢信、推荐书、证明信等。最常用的生活文书,如对联、条据、启事等。
7.农村会计实务
本课程4学分,共72学时,开设一学期。
农村会计实务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农民大学生专科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非统设选修课程。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会计实务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形式和账务处理方法、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实务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分析。
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原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方法及日常账务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报表等。
8.农村党建实务
本课程2学分,共36学时,开设一学期。
农村党建实务是国家开放大学面向农民大学生专科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选修课程。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党建实务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在实践中推动农村党建工作发展,从而更好地处理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掌握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务工作。如党支部的基本知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农村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党支部如何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党支部自身建设、党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领导艺术、党支部如何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党支部的基本知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农村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党支部如何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党支部自身建设、党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领导艺术、党支部如何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
9.信息技术应用
本课程5学分,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
本课程是一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知识的入门课程,着重介绍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兼顾实用软件的适用和计算机应用领域的前沿知识,为学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进一步学习计算机 有关知识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七篇:第一篇,计算机基础知识;第二篇,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第三篇,Windows 98操作系统基本使用方法;第四篇,网络技术应用;第五篇,Word 97文字处理系统;第六篇,Excel97电子表格系统;第七篇,PowerPoint97电子演示文稿系统。
10.法理学
本课程5学分,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科学。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增强法律意识,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法学的概念,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的地位,研究法学、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法的起源、本质和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等;法的创制、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实施、实现等。
11.宪法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系统阐述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宪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充分了解社会主义宪法的特征、内容和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树立强烈的宪法意识,能够自觉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序言和结束部分,分别概括地说明宪法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理论和历史部分,介绍宪法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大体以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结合问题的性质分章进行介绍,包括国家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本课程5学分,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内容,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在处理农村行政与行政诉讼事务中提供服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及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初步具备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
13.刑法学(1)(2)
本课程9学分,162学时,开设二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内容,讲授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刑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在农村刑事案件处理中提供咨询等服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阐述刑法学的一般原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论部分主要阐述各类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处罚原则。
14.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讲授刑事诉讼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在农村刑事案件处理中提供法律协助与服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具体规定。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根据与任务;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15.民法学(1)(2)
本课程9学分,162学时,开设二学期。
本课程以《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按照民法调整对象的内容及其内在规律,系统地阐述民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民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民事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原则、原理与知识,能运用民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民事问题。
本课程教学内容分为七个部分:总论部分讲授民法概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公民,法人、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物权部分讲授物权概述、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相邻关系、其他物权等;债权部分讲授债的概述,合同总论、合同分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等;人身权部分讲授人身权概述、具体人身权;知识产权部分讲授知识产权概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继承法部分讲授财产继承制度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等;民事责任部分讲授民事责任概述、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等。
16.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讲授民事诉讼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民事诉讼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绪论和总论部分讲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强制措施等问题:诉讼证据论部分讲授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重点阐明了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与方法;诉讼程序论讲授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法院裁判、执行程序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特别程序论讲授选民资格案件与非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
17.经济法学
本课程5学分,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讲授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各个经济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经济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经济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我国目前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和主要内容、了解最新法律规定和经济法最新动向,能运用经济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农村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律关系;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财政法;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
18.婚姻家庭法学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和收养法规定的内容,讲授婚姻家庭法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处理好农村婚姻家庭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掌握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和主要内容,能运用婚姻家庭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现实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结婚法, 夫妻关系法,离婚法,亲子关系法与收养法,监护与扶养法,特殊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救助法,继承法等。
19.农村政策法规
本课程5学分,90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农村政策法规的内容,讲授农村政策法规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为将来运用农村政策法规处理农村法律事务而刻苦学习,增强法律与政策意识,能正确把握和理解、执行我国的农村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农业基本政策和法律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法律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和法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农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法律制度。
20.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技巧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农村政策法规的内容,结合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和现状,讲授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的方法与技巧。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方法与技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刻苦学习,树立依法处理法律纠纷的意识,初步具备处理农村常见法律纠纷的基本技能,能够正确把握农村法律纠纷处理的方向和基本的法律依据,能够独立处理简单的农村常见法律纠纷。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法律纠纷的概念与种类,农村常见法律纠纷的类型,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途径与处理原则,法律纠纷处理中的法律服务,村民自治法律纠纷处理,农村土地法律纠纷处理,农村林牧渔业法律纠纷处理、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法律纠纷处理、农村婚姻家庭法律纠份处理、农村常见合同纠纷处理、农村常见侵权纠份处理和农村常见刑事犯罪案件。
21.人民调解实务
本课程3学分,共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根据我国农村政策法规的内容,结合农村法律纠纷调解的特点和实际,讲授人民调解的实务。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人民调解实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刻苦学习,树立依法调解农村法律纠纷的意识,能运用人民调解知识与基本方法,依法依规调解农村常见的民间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人民调解的概念、原则,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及权利义务,调解程序,方法、注意事项,调解协议的拟定、签订、法律效力、司法确认等。
22.农村土地法律实务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课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和《物权法》等法律为基本依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与管理的具体法律与政策规定,系统地阐述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土地法律实务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刻苦学习,树立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法律事务的意识,掌握农村土地法律实务的主要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处理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法律实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实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管理与纠纷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法律实务,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
23.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课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个体工商户的内部治理与运行的法律制度。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刻苦学习,树立依法处理农村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法律事务的意识,掌握农村经济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能够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处理农村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等法律事务。
本课程主要内容: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制度。
24.农村法律服务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课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讲授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认识到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的学生掌握农村法律服务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刻苦学习,树立依法开展农村法律服务的意识,掌握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技能,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
本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农村法律服务的现状,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法律服务的基本步骤和一般方法,诉讼事务的法律服务,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法律服务等。
(四)课程考核方式
本专业课程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形成性考核和网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终结性考试为纸制考试,形式有闭卷和开卷。
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科)专业部分课程考核方式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考核 |
1 |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
网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 |
信息技术应用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为3次纸质形考作业。2.终考:委托分校组织,分校可选择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无纸化考试、也可自主命题组织纸质考试或组织上机培训代替考试等。分校评定终考成绩并报省校教务处考试科。各分校在终考前一周将考核方案发省校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
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4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5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6 |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7 |
农村应用文写作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制考试。 |
8 |
农村会计实务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制考试。 |
9 |
农村党建实务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制考试。 |
10 |
农村政策法规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制考试。 |
11 |
个人理财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12 |
公民权利与义务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13 |
商务谈判实务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14 |
法理学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15 |
经济法学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16 |
民法学(1)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17 |
民法学(2)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18 |
民事诉讼法学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19 |
宪法学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20 |
刑法学(1)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21 |
刑法学(2)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22 |
刑事诉讼法学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0%形考+50%终考。1.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2.终考为纸质考试。 |
24 |
婚姻家庭法学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5 |
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技巧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6 |
农村法律服务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7 |
农村土地法律实务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8 |
人民调解实务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29 |
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 |
100%形考,在农民大学生学习平台完成。 |
30 |
毕业作业(农) |
按“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执行 |
31 |
法律服务实习(农) |
按“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执行 |
六、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思想政治课,8学分;通识素质课,10学分;专业能力课,50学分;职业技能课,8学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78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与专业毕业最低学分存在差额,为2学分,此2学分可通过在本专业规则中选课获得。各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之和为57学分。
七、教学计划进程表
公安与司法大类法律实务类
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专业名称 |
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 (湖南试点) |
规则号 |
150904403010114 |
|||||||||
学生类型 |
一村一名大学生 |
专业层次 |
专科 |
|||||||||
毕业学分 |
78 |
中央电大考试学分 |
57 |
|||||||||
模块名 |
模块毕业最低学分 |
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 |
模块设置最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型 |
课程性质 |
建议开设学期 |
考试单位 |
|
通 |
10 |
6 |
30 |
1 |
02970 |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
1 |
统设 |
必修 |
1 |
中央 |
|
2 |
01687 |
信息技术应用 |
5 |
统设 |
必修 |
1 |
中央 |
|||||
3 |
04392 |
形势与政策 |
2 |
统设 |
必修 |
1—5 |
省 |
|||||
4 |
02105 |
个人理财 |
2 |
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5 |
51699 |
职业与人生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6 |
01281 |
商务谈判实务 |
3 |
统设 |
选修 |
5 |
省 |
|||||
7 |
51718 |
地域文化(专)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8 |
51681 |
公民权利与义务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9 |
52704 |
农村党建实务 |
2 |
非统设 |
选修 |
2 |
省 |
|||||
10 |
52707 |
农村会计实务 |
4 |
非统设 |
选修 |
4 |
省 |
|||||
11 |
52705 |
农村应用文写作 |
2 |
非统设 |
选修 |
3 |
省 |
|||||
12 |
51703 |
演讲与口才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13 |
51709 |
社交礼仪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14 |
51704 |
生活方式与常见疾病预防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15 |
51710 |
灾难事故避险自救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16 |
51937 |
职业生涯规划(1) |
2 |
非统设 |
选修 |
1 |
省 |
|||||
专 |
50 |
43 |
60 |
17 |
00364 |
法理学 |
5 |
统设 |
必修 |
1 |
中央 |
|
18 |
00961 |
经济法学 |
5 |
统设 |
必修 |
2 |
中央 |
|||||
19 |
01097 |
民法学(1) |
4.5 |
统设 |
必修 |
3 |
中央 |
|||||
20 |
01110 |
民法学(2) |
4.5 |
统设 |
必修 |
4 |
中央 |
|||||
21 |
01109 |
民事诉讼法学 |
3 |
统设 |
必修 |
4 |
中央 |
|||||
22 |
01628 |
宪法学 |
4 |
统设 |
必修 |
1 |
中央 |
|||||
23 |
01708 |
刑法学(1) |
4.5 |
统设 |
必修 |
2 |
中央 |
|||||
24 |
01711 |
刑法学(2) |
4.5 |
统设 |
必修 |
3 |
中央 |
|||||
25 |
01707 |
刑事诉讼法学 |
3 |
统设 |
必修 |
3 |
中央 |
|||||
26 |
0171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统设 |
必修 |
2 |
中央 |
|||||
27 |
00696 |
婚姻家庭法学 |
3 |
统设 |
选修 |
4 |
省 |
|||||
28 |
01145 |
农村政策法规 |
5 |
统设 |
选修 |
2 |
省 |
|||||
29 |
52516 |
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技巧 |
3 |
非统设 |
选修 |
6 |
省 |
|||||
30 |
52888 |
农村法律服务 |
4 |
非统设 |
选修 |
5 |
省 |
|||||
31 |
52889 |
农村土地法律实务 |
4 |
非统设 |
选修 |
5 |
省 |
|||||
32 |
52517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2 |
非统设 |
选修 |
5 |
省 |
|||||
33 |
52518 |
人民调解实务 |
3 |
非统设 |
选修 |
5 |
省 |
|||||
34 |
52899 |
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 |
2 |
非统设 |
选修 |
4 |
省 |
|||||
35 |
52515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2 |
非统设 |
选修 |
4 |
省 |
|||||
职 |
8 |
0 |
8 |
36 |
03414 |
毕业作业(农) |
3 |
统设 |
必修 |
6 |
省 |
|
37 |
03413 |
法律服务实习(农) |
5 |
统设 |
必修 |
5 |
省 |
|||||
思 |
8 |
8 |
11 |
38 |
04385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统设 |
必修 |
2 |
总部 |
|
39 |
04389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统设 |
必修 |
1 |
总部 |
|||||
40 |
0439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2 |
统设 |
必修 |
3 |
总部 |
|||||
41 |
04388 |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 |
3 |
统设 |
选修 |
3 |
分部 |
|||||
八、支持服务能力
(一)师资队伍
本专业具备国家开放大学体系教师为专职教师和普通高校法学院系、法律实践部门专业人才为兼职教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发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势,以湖南开放大学体系40多名(其中19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法学专职教师为基础,建设专业与课程教学团队,以强有力的师资队伍确保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分部负责本地区范围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每门课程均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主持教师和专职或兼职的教材主编、主讲教师、辅导教师:
1.主持教师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的能力;熟悉开放教育教学特点。
2. 教材主编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教材编写经验。
3.主讲教师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流畅,语音清晰。
4.辅导教师
专职教师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兼职教师应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或者是法律实践部门推荐的业务骨干,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国开系统或者普通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学教育、科研工作。
(二)教学资源
本专业通过课程学习包(文字教材、视频教材、学习指南、考核说明、形成性考核册)、网络课程、数字教材等多种媒体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可选择、易利用的学习资源,配备与本专业课程相关的图书、期刊、杂志、音像等,满足教学需求。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是各门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是传递教学信息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在整个教学资源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文字教材全面提供课程教学与学生自学所需要的各种基本信息。不仅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系统阐明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为学生提示学习方法,介绍和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案例等教学参考资料。
文字教材有“合一式”和“分立式”两种。“合一式”文字教材将教学基本内容与自学指导内容以及参考资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模块化设计;“分立式”文字教材将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内容有机衔接、相互配合。
2. 视频教材(含VCD光盘)
视频教材(含VCD光盘,下同)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进一步阐释与必要补充,起加强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的作用。
视频教材的内容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关联,但不简单重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加以必要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视频教材一般采取重点讲授式或者重点辅导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的视频教材尽可能增加案例讨论、专题辩论等方面的内容,以加深学生的感性认识。
视频教材的形式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适当确定。适合于利用画面形象的内容,使用录像方式。
3. 网络课程
网络课程是遵循远程教育规律,合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根据各门课程自身的内容体系和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现有的各种教学资源进行分析、调整、充实、整合为具有交互式、多媒体、开放性、随时更新、适合成人学习者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的在线课程。是教师教学、学习者学习及实践、教师与学习者、学习者与学习者交互的网络教学平台。
(三)设施设备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及体系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为专业教学提供保障。如教室、云教室、网络多媒体教室、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等。与普通高校法学院系、基层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有较好的合作关系,能利用其师资力量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开展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