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目标
1.职业面向:面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和艺术教育培训等岗位(群)。
2.培养目标定位: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具有精益求精、守正创新的精神和信息素养,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掌握音乐理论、歌唱技巧、乐器演奏、音乐教学法等知识,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音乐作品分析与鉴赏、音乐数字技术运用等能力,面向文化艺术和教育行业的歌唱演员、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群众表演艺术类文化活动指导、文化艺术、音乐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职业能力拓展课和实践教学环节。
1.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本专业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类课、心理健康、大学语文、实用英语、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信息技术等。
2.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是培养本专业学生具有必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音乐欣赏、艺术概论;专业核心拓展课程:声乐、器乐、舞蹈、钢琴与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舞台表演、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形体训练、台词、形象设计、地方戏曲等。
3.职业能力拓展课。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本专业开设艺术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等职业素质和双创教育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普通话正音训练及职业技能等级考证等专业拓展能力课程。
4.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四个部分。根据音乐表演专业特色和生源特点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观摩采风、独唱重唱合唱训练、独奏重奏合奏训练、举办音乐会、参加赛事展演等实训;在艺术团体、音乐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进行跟岗实习或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毕业演出由学校组织可在文艺院团或面向社会开展完成
三、专业特色
1.音乐表演专业以“服务社会需求,突出表演特色”为专业定位,致力于培养“德艺双馨、一专多能、贡献社会”的音乐表演类人才。
2.教学目标明确,实践育人体系完善。音乐表演专业秉承“实践育人”理念,多年来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形成了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强化基础理论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校内学科各方向间有机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有机结合,确立了基础(课程)实践教学、专业(舞台)实践教学、综合(社会)实践教学组成的“三元结构”实践教学体系。
3.师资队伍建设合理,学科基础雄厚,发展前景广阔,音乐表演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4.教学成果突出,成绩优良。多年来,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专业赛事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不断涌现出独立音乐人、音乐管理以及成功自主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5.培养模式创新。音乐表演专业紧扣专业定位,修订培养方案,增加实践类课程学时,构建以理论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并重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艺术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全面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