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修订)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湖南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属各单位(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供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参照。
本方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学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串联等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有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如: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校园内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及舆情突发事件
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邪教、封建迷信、宗教渗透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因校内外事件引发的重大社会舆情事件等。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在校内、校外(开放教育各地分校、县级工作站、合作办学点)开展的全部社会及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
7.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减少各种损失。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完善本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力争把问题控制在萌芽或初始状态。
2.系统联动,加强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同时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从组织、救援、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要认真贯彻“高度重视,积极疏导,防止失控,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强化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成效。
4.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校园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带头煽动闹事的人员要协助公安部门及时控制,依法处理,确保校园稳定。
(五)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的具体划分,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与基建处、保卫部、各二级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医务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2.定期研究分析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3.指挥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与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相关工作的关系,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4.对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奖惩建议,提交学校党委、纪委研究决定。
5.定期向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获得他们的指导。
6.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公共事件发生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调查收集、分析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2.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阶段性工作计划。
3.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
4.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与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的建议。
5.协调、督导各部门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
6.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向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征求处理意见、相关指导和支持。
7.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7个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如下:
1.专家组
学校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保卫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工作组办公室:涉及学生工作等事项,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承担;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等事项,日常工作由保卫部承担。
成员:宣传部、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与基建处、校工会、团委、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具体任务;做好事件调查、事后处理;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与基建处、保卫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工作组办公室:涉及学校建筑物、后勤保障、清洁环保等事项,日常工作由后勤与基建处承担;涉及消防安全、校内交通、集体活动等事项,日常工作由保卫部承担。
成员: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校工会、团委、二级学院、医务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现场保护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召开事故现场会,做好事件调查、事后处理: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4.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与基建处、医务室、保卫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与基建处,日常工作由医务室承担。
成员: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校工会、团委、二级学院、医务室主要负责人和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校通报情况,提出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与基建、保卫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与基建处承担。
成员: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团委、二级学院、医务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提出紧急应对措施,安排救援任务;收集伤亡情况,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具体事项;对救援不力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惩处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6.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及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
成员: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保卫部、校工会、团委、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网络设施、设备的严重事故;处置因学校负面事件引发的社会舆情,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7.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发展规划与系统建设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保卫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协调各部门行动,调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性质、程度、涉及范围的初步判断和目前的应对措施);根据事件等级,做出初步判断和处置意见,上报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后,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火灾报119、案件报110),不得延报;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当事方立即处理;较大以上事件,由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处置决策,同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进展,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结案报告。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组长、副组长指示开展后续工作,同时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得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后,以简明书面形式报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将信息材料形成初次报告书面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3.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二级单位(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方案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处置方式方法,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长、副组长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长、副组长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副组长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力进行应急处置。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属地街道、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事件处理情况及总结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四)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报告属地街道、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
(五)方案的启动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旦决定启动本方案,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必须立即执行。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校属各单位(部门)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部门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强与资产、保卫、后勤等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到位。
(三)资金保障。财务处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四)人员保障。各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组建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确保该队伍成员随时到位在岗。
(五)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及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督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成员熟悉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培训,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应急处理电话。报警电话设在保卫部,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2821110,组织协调电话党政办公室:82821718,医务室:82821011。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校园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
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包括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其他高校及社会的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包括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包括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带有煽动性的非法横幅、标语和5张以上(含5张)大(小)字报,有关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过激言论已成为校园内热点问题;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I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包括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5张以下大(小)字报以及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V级事件对待的事件。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社会问题、个别案例、负面新闻等进行炒作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校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依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日报告情况。
2.信息报送制度
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处置组对发生(可能发生)的校园特别重大、重大以上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后续处置情况。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旱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社会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 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处置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学校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处置组要组织各二级学院领导、科室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恶化。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置组发现事件有无法掌控趋势时,由学校请求当地公安部门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
(2)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处置组要组织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保卫部等部门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公安部门维持秩序、现场警戒,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人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各种过激行为和人员伤亡。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出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处置组要配合公安部门,在继续做好参与人员的劝导工作时,努力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处置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学校相关校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处置组要组织各二级学院领导、科室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与保卫部门联合实施监控;涉及外教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
4.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处置组组长、副组长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领导、科室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校园秩序。
5.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处置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学校保卫部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
四、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对于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组织师生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组要协调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保卫部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对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以及可能引发的师生切身利益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4.事件平息后,学校及各部门要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学校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II级):一次死亡10-29人;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III级):一次死亡3-9人;重伤11人以上;对学校财才造成损失;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IV级):一次死亡2人以下;重伤2人以上;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保卫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组织疏散,指挥义务消防员实施灭火,同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2)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火源,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根据灾情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6)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2.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后勤与基建处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疏散,并根据险情,安全开展救援工作。
(2)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组织疏散,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力量,协助救援机构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好伤病员。
(4)妥善解决好受害人员的安居和生活问题,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方面的处理工作。
(5)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3.楼舍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学生工作处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疏散,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2)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3)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4)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校园爆炸事故,保卫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组织疏散。
(2)保卫部组织安保人员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3)医务室要及时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4)保卫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灾难处置组做好善后安抚工作。
(5)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污染、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时,后勤与基建处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相关人员查明情况,迅速控制消除或减轻危害,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污染、泄露情况严重,应立即向湖南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检验,实施抢救,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泄露扩散和事故的扩大蔓延。
(3)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腐蚀的设备、器具组织安全转移,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师生员工,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4)及时开展对受害人员的医疗救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6)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校园恶性交通事故,保卫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组织抢救。
(2)立即向公安交警报警(电话:122),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电话:120,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做好证词。
(4)事故灾难处置组及时通知伤亡亲属。
(5)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看现场情况,参与协助调处,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外事部门。
(6)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7.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组织部门负全责,必须按照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事故灾难处置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事故中遇有伤亡者,及时组织医院进行伤员抢救工作,并通知伤亡者亲属,妥善安排好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配合公安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演。
(6)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8.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认真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单位负责人和组织活动的部门要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2)加强联络。离开校园要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妥善处置。发生事故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学校分管领导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善门的支持帮助。
(4)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9.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后勤与基建处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学校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请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3)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4)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保卫部应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做好校园内的防范工作。
(2)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4)信息报送:事故灾难处置组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11.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2)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四、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保卫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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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共卫生引发的突发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出现死亡病例。
(3)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50人,无死亡病例。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50人,无死亡病例。
(3)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4)发生在学校,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发生在学校的,经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其他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二、信息报告
l.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主要负责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经请示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在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健委。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健委。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健委。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有害物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戏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反应
1.应急反应要求
(1)根据当地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判断,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分级负责原则做出应急处置。
(2)学校所在地及校园周边发生了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事态发展做好校内的应急反应预防工作。
2. 应急反应程序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学校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2)保卫部封锁现场,排查相关场所、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3)医务室配合卫生部门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
(4)相关部门尽快与患者家长(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和群众的情绪。
(5)学校按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后,应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如因传染病停课,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3.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4.按有关部门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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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自然灾难类突发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分为三级。
1.I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指对学枝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1)各级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校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2)根据当地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3)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校园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学校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做好本校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学校发生的灾情和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三、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医务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工作,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向全校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后勤与基建处牵头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高防灾、抢险能力,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抢险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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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通讯保障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网络和信息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四级:
应急响应级别 | 响应条件 | 影响范围 | 控制事态的能力 |
I级
| 发生严重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造成全校大面积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 发生严重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和信息破坏事件; | 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 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
II级
| 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造成全校性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 发生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和信息破坏事件; | 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害 | 事态发展超出技术部门控制能力,需要学校各部门协同处置的安全事件 |
III级
| 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造成学校某一区域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 | 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损害 |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可处理的安全事件 |
IV级
| 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造成学校某一局部网络与信息系统故障 | 对学校某些工作造成影响,但不危及学校整体工作 | 网络管理部可处理的安全事件 |
二、预防预警措施
1.预警信息。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实时监测,周期性(即时)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收集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行动。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水、火、电等灾害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明确各自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①物理环境: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等预防措施,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②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核心设备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补丁;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信息;禁止非法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③计算机系统: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限制内部用户访问权限;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特征码;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④重要信息系统:重要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严格信息上网审查;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对于学校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卫主机的安全,对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24小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⑤各级网络边界控制: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实施访问控制;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作;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3.信息报告。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及时保留证据并积极处置,按应急响应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按要求进行上报。
三、应急反应处置
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事件按应急反应程序进行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
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采取处置措施。
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由宣传部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四、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学校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本地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2.通信保障。学校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学校要建立并保证网络管理部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学校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实用和可靠。
5.流程保障。学校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急处置流程,如果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更高层次通报,避免延误。
五、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上级网络和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同时应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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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根据《湖南开放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如下预案。
一、事件等级的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I级事件
在我校进行的国家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II级事件
①情况一:在我校进行的省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②情况二:在我校进行的省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III级事件
学校组织的各类重大考试(自主出题)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二、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接到失泄密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召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并第一时间向省级组织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分级处置措施如下:
1.I级事件
在执行III级事件各项措施的基础上:
(1)学校校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等单位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对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II级事件
(1)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II级事件。
(2)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级事件。
3.III级事件
(1)学校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领导下,由工作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
(2)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要求,立即对校园网进行监控;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并将网站信息报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3)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根据学校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4)保卫部协助公安机关,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续报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5)考前未破案,但确定试题未大规模扩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请教育厅批准,考试可如期举行。
三、其他情况
1.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2.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3.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III级事件处置。
四、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发生考试安全类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上级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应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教务处处牵头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高防范能力,按有关部门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校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切实保障学校正常办公、教学、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闹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校长
事件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与基建处、保卫部、二级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医务室、文源街道办事处、文源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接到警报后,迅速与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联络有关部门和个人,按领导小组意见启动工作预案,组织调遣各方面力量,负责事件全过程的对上、对下和对外联系及有关汇报工作,准备好协商谈判场地,做好工作用车安排。
2.现场控制组
组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保卫部全体工作人员、保安全体(必要时备勤,具体人数根据事态而定)人员、应急分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现场秩序,开展法制宣传,疏散围观群众、控制聚集人群;收集留存相关音、视频证据,及时通报辖区维稳办、派出所,取得公安机关的支持;现场控制组严守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不让进入校园、第二道防线不让进入远教大楼、第三道防线不让突破上远教楼三楼。必要时关闭电梯、道闸,组成人墙、动用拒马、防暴盾牌、警用器械。同时,加强校内治安巡逻,加强对教学区域、学生宿舍、运动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巡防与警戒,严防社会不法分子或闲散人员乘乱混入校园伺机破坏和作案。
3.现场工作组
组长:事件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成员:事件相关部门相关成员
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事情原委、收集对方诉求,安抚劝说对方人员,尽可能疏散聚集人群;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
4.校园秩序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工干部、辅导员、团学干部、校卫队、宿管会
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安排人员疏散围观人员、将学生劝离现场,安抚校内人员、防止恐慌;协助现场控制组,加强对教学区域、学生宿舍、运动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巡防与警戒,维护校园秩序。
5.交通管制组
组长:保安公司负责人
成员:安保队员
主要职责: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控制学校各校门的人员与车辆,维持校内车辆通行秩序,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车辆进入现场,严格控制新闻媒体车辆与人员进入校园。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与基建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与基建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在现场对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联系医院进行抢救;负责相关人员用餐、住宿安排等。
7.谈判协商组
组长: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及事件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与涉事人员谈判协商、协议签署及落实。
8.舆情控制组
组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对外信息发布、网上及线下舆情检测与控制、应对新闻媒体采访。
二、应急处置
发生外来人员来校闹事应急处置:
1.各校门值班室要立即向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卫部报告,当值安保人员要立即控制各个校门。
2. 党政办公室根据闹事规模,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工作预案,综合协调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通知各工作小组要按预案安排,按部就班开展相应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3.根据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由党政办公室和保卫部分别向上级机关、辖区政府维稳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听取相关指示。
4.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带领现场控制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管控,把聚众闹事的群众和围观的群众分隔开来,把带头闹事者带离现场,并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保卫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5.现场控制组要及时向辖区公安部门通报情况并要求派遣警力支援,视事态情况按要求向上级维稳部门上报信息。
6.现场工作组将闹事人员带到事先预备的谈判室。谈判组及涉事部门人员要及时出面进行谈判劝导工作。
三、信息报送
1.紧急电话报告。校属各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学生、门卫发现有外来人员企图来校闹事情况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给保卫部,保卫部立即报党政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发生外来人员来校闹事后,综合协调组在联系接报单位、接报人了解基本情况后,以简明书面形式报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材料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3.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发生校闹突发事件后,各工作小组必须迅速到位,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听从指挥,分工协作,从容面对,妥善处置。
2.在处理校闹突发事件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注意政策与策略,在法律、政策、纪律和职权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尽力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决不可激化矛盾,挑起事端。
3.现场控制组要与文源街道维稳办、派出所沟通报备,取得相关支持和帮助。配备好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调查取证设备,平时要做好通讯设备、交通管制、警械警具、取证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4.安保公司启动备勤预案,每天保持有一支5—8人预备队,紧急状态能在半小时内调集到位满足事态控制的安保力量。
5.现场控制组必须在有礼有节的基础上确保控制有力。
6.舆情控制组做好舆情管控、新闻媒体报备、谈判和严重冲突现场的音视频证据采集、校园网络安全维护工作。
7.后勤保障组做好人员受伤处置、用餐、住宿等定点定标和联络等工作。
8.事件处理期间和善后一个星期内,保卫部值班人员与保安巡逻岗配合,加大校内流动巡查频次,督促校门值班保安做好门卫值守工作,严格执行进出人员、车辆登记盘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