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安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压实各单位(部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校春季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寒假及春节后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类设施、设备由于长时间停用,安全检验、检测如不到位,操作启动时易导致事故发生;教职员工由休息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思想上容易麻痹大意,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目的就是要求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要通过活动开展,迅速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增强安全常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思想引导。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各二级学院在学生返校后,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防电诈、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交通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为主题的班会,班会开展情况要有文字总结(配图片1—2张)。
(二)加强法律学习。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成员学习《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各二级学院要指导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时,给学生灌输一定的安全和法律知识。
(三)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成员观看《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警示片》《警报》和《阳光护蕾》。学生工作处、保卫部组织学生在体育馆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报》,并邀请法治副校长进行专题授课。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传部通过“三微一端”手段宣传师生喜闻乐见安全知识和视频,着力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学校将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发动师生、群众检举揭发教育领域涉黑涉恶及校园周边乱点乱象线索的公告》,并接受师生检举揭发的线索。
(五)做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单位(部门)要对自己管理的主要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和防火防漏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开学第一课讲安全”主要组织者和宣讲者。活动要覆盖每一个师生,及时总结经验。各单位(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及二级学院开展学生主题班会情况,请于2月23日前报给保卫部。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部门综治考核测评依据之一。
联系人: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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