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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大传达贯彻全省电大导师制实施与教务管理培训会议精神
日期:2013-05-31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549


   

为全面实施导师制,进一步提升教学教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13528日上午,湘潭电大在实训楼四楼双向视频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电大导师制实施与教务管理培训班的主要精神。来自直属学院和各教学点的专业责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管理教师(班主任)共60余人参加会议。校长左泽文、副校长龙翔出席会议,大会由副校长钱焕新主持。

首先,副校长钱焕新全面介绍了郴州会议的主要内容,指出学校教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省校培训会议的实施意见,全体教务教学管理人员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认识,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接着,教务教学处副处长黄唯哲传达了省校在导师制实施方面的培训内容,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导师制实施的具体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导师的聘请、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二是要创新导师制教学组织管理形式方法,三是要完善导师制实施服务平台功能,努力提高导师制实施的效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随后,教务教学处副处长方乐传达了省校在学籍、考试管理方面的培训内容,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形成性考核的成绩管理,确保形成性考核成绩客观、合理;进一步加强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毕业证信息完整、准确;要认真做好本科学生入学资格校验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校长左泽文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领会精神,全面贯彻。把导师制实施、专业规则管理等落实到教务教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二是要明确责任,规范行为。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职责与要求,落实首问责任制,力促队伍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三是要转变作风,抓铁有痕。注重细节,严格过程管理,增强面授教学的针对性,强化网上教学的主导性,注重实践教学的实用性,切实提高教育实效;四是要不断探索,改革创新,着力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教学方面要根据学校实际,全面实施导师制,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教务管理方面要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强大功能,完善校院两级信息查询平台。全体管理人员及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力争零失职、零错误、零容忍,努力完成好开放教育各项工作!

                                  (湘潭电大  张桂香、文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