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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电大出台文件大力推进开放教育导师制
日期:2012-09-1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634


   

根据全省电大的统一部署,郴州电大新学期一开始就着手建设符合省校精神和郴州电大实际的开放教育导师制度。经过反复调研,多次论证,数易其稿,2012910日,《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导师制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这个《实施细则》内容与要求明确,指导性、操作性强。一是主体明确。《实施细则》要求,凡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必须担任导师;二是任务细化。《实施细则》对导师需要承担的任务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阐述,细化了导师的具体职责和导学任务;三是考核严谨。在导师考核方面,我校采取教学处适时监督、期末考核和“学生满意度网上大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监控导师制的运行和导师的工作,确保导师在导学和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方面满足学生的需求;四是标准量化。对于导师在导学方面成绩突出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奖罚依据。以有力的举措确保导师制运行良好,收到预期效果,强力推进我校导师制建设。

为了使该制度更为人性化、科学化、合理化,最大限度符合我校的实际,我校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市电大开展<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导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向全市电大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910日下午召开的庆祝教师节会上由李少锋副校长宣读了全文。刘爱平校长解释了我校导师制的形成背景和过程,阐述了导师制在开放教育教学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导师制在开放教育教学中的发展趋势,展望了导师制的发展空间,描绘了导师制的美好前景,表达了学校建设导师制对于促进开放教育教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景,宣布了导师制建设的后续发展进程和目标任务,同时对即将正式运行的导师制提出了由衷的期盼。

目前,在省校的统一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全省电大正紧锣密鼓、齐心戮力创建湖南开放大学。在此攻坚阶段,强力推进导师制建设,无疑对促进开放大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着难以估量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也必将促使全省电大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郴州电大 李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