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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院召开全省市州电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点负责人会议
日期:2012-04-1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730


   

      

4月13日,培训学院在省电大远程教育大楼三会议室召开了全省市(州)电大分校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点负责人会议。会议由培训学院程智开院长主持,并传达省保险监督管理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省电大周宇副校长讲话,分管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的培训学院党支部书记姚辉同志作工作报告。

 报告简要回顾了2011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2011年取得了三方面的主要成绩: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与省保险监督管理局考试合作项目,确保全面履行协议各项义务。全省电大已经形成了抓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是省校和分校两级电大树立严格考试、规范管理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共识,形成了抓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是省校和分校两级电大一把手工程的工作格局;二是考点负责人切实履行组考工作职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负责人从电大系统组考工作大局着想,积极探索,严谨细致,把握好每个工作环节,确保了全年2000多场考试、95000多人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提供了方便 、规范的服务;三是继续保持与省保险监督管理局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与保险行业的沟通。省校与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双方建立了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的良好合作关系。各市(州)电大考点经常听取保险公司对组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供咨询、候考休息等多种人性化的服务工作,在考生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报告提出了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2012年全省电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要按照省保险监督管理局与我校签定新一轮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各项义务,确保全年总参考考生达到95000人次,争取100000人次。要求全省市(州)电大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一是要加强组考计划管理。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考试计划,确定考试时间、人数,并按照所报计划准时开考;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考生身份查验工作,防止代考作弊;三是要加强监考现场管理,及时记录现场情况,认真整理考场现场记录表,省电大每季度组织一次巡考抽查。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考试费收入及支出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市(州)电大分校应在每月5日前缴清上月考生报名费。要加强考务干事业务培训。培训学院将利用远程培训平台,组织全省电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干事、考务人员,采用远程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培训。适时召开全省电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视频会议,邀请省保监局领导及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开创组考单位与培训部门其抓共管考风考纪的新局面。

 会议通报了2012年1-3月全省电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情况。全省电大参考总人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组考工作不断规范。但也存在着个别分校参考人次下降幅度大,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度没有达到零差错,考试现场记录不够及时、规范的问题。

省校周宇副校长作讲话。他要求全省市(州)电大要从电大系统大局来理解做好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意义,不要因个体或一时的经济利益计较过多,而要从树立全省电大系统严肃考试纪律,规范组考管理的良好形象来认识。14年来的组考工作虽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可以借鉴,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有新思路、新办法,才能开创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与保险协会和公司的联系沟通,搭建新的合作平台。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履行协议义务,考试费用要经得起社会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

会上,全省14个市(州)电大分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分别向周宇副校长递交了经本校校长签名的履行委托协议义务,做好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承诺书。

培训学院程智开院长在会议小结中强调:要按照省校周宇副校长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新一轮委托协议义务,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大系统的联系,以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合作为纽带,开展深入地考试管理工作研讨和更加广泛地项目合作,相互借鉴、学习和交流;培训学院要为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人员搭建学习平台,争取学习机会,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扎实的基础。(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