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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依托湖南电大实施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日期:2008-01-0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07年12月24日,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向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和湖南电大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湘组发[2007]12号),决定依托湖南电大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党员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一村一大计划”)。
  文件对实施“一村一大计划”从目的意义、教学形式、网络平台、专业设置、招生对象及办法、学生性质与待遇、学费标准、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划,到2010年,通过实施“一村一大计划”,力争全省现有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今后,要逐步达到45岁以下的村干部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开设专业11个,即农林管理类、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的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畜牧兽医、特种动物养殖等专业。今后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设部分新的农村技术或农村管理类专业。文件对学生比较关注的学费问题做了相应规定:参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实际承受能力,湖南电大系统减免1/3学费,剩下部分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或学员个人)承担。录取为“一村一大计划”的学生,学费从入学到毕业采取总包干制,不高于2900元/人 , 分学年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文件还对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和湖南电大在办学中的职责及分工协调问题提出了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引导与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有力推动我省“一村一大计划”项目。各市州委组织部门要把“一村一大计划”纳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有为地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大计划”。各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把“一村一大计划”作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湖南电大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加强组织管理。根据农村与农民特点,认真制定好“一村一大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适应农村和农民学习的教学与教学管理模式,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建设、技术支持和实践教学等,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彭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