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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职责 正风气 促和谐—省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稳定责任书》签订仪式
日期:2006-09-1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5


   

  9月14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稳定责任书签订仪式在远教大楼举行,党委书记聂荣华讲话,副校长杜纯梓宣读两份责任书,仪式由纪委书记曹利君主持。出席仪式的还有正校级督导员张孝国、副校长陈弘、党委委员杨建伟。

           

  杜校长宣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稳定责任书》以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并向聂书记递交责任书。随后,聂书记提出三个要求:第一、明职责。明职责就是要明确自己所在岗位的责任和任务。对各单位的负责同志而言,主要是明确和履行党风廉政的职责、安全稳定的职责、现职岗位的职责。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谨慎为官,诚实为人,讲道德,讲操守,保持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第二、正风气。正风气要正党风、正风头、正用人观、正荣辱观。各岗位干部要加强学习,注重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自己的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风气。第三、促和谐。和谐凝聚人心,和谐团结力量,和谐发展事业。要依法办学,依规办事;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三大作风;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治校。最后,曹书记重申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在工作中要达到三个提高:提高廉洁意识,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党委工作和全体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处室负责人向聂书记递交责任书)

  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仪式。(兰子/文 小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