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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 守法 懂法 ——我校法律爱好者协会组织在校生参加法院旁听
日期:2006-04-2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05
4 月 27 日 ,省电大校本部法律爱好者协会成员在天心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法庭审理。早上 8 : 30 ,同学们到达法院,并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被安排在第三审判厅参加旁听。
此次审理的是一件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2004 年 4 月 3 日 ,案犯李某用两轮摩托车搭乘罗某和其男友在经过湘江三桥时,撞上桥上护栏.罗某被抛至桥下,第二天早上因抢救无效死亡,其男友身受重伤.三天后李某从医院逃逸.后于 2006 年 2 月 13 日 被东莞市公安局将其抓获,并由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同学们都十分严肃认真地坐在旁听席上,关注着审判的进程。诉讼人宣读诉讼书后,诉讼人和辩护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激烈辩论.并在对当事人进行提问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交合议庭合议。这时同学们在场下进行激烈的讨论,纷纷猜测审判结果。
10 分钟后,法院重新开庭,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案犯李某被捕后态度较好,其家属又主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学们对法庭公平公正的判决感到满意,报以雷鸣般的掌声,满怀收获走出审判厅。我校法协副会长陈伟斌说,同学们参加法庭审理旁听,等于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律课,增强了法律意识,懂得了知法守法用法,他表示法协以后还会经常开展这样的活动。(彭子武)